今年5月,陕西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制定了《2011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和陕西省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实际,对开展农险试点的品种、区域、规模、保险费率、财政补贴标准等进行了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陕西省农业保险将以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苹果、设施蔬菜“银保富”、核桃等9个品种为试点;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在全省范围内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奶牛、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苹果、设施蔬菜“银保富”、核桃分别在陕西省部分县区开展,总面积达575万亩。
养殖业保险保障金额原则上以保监会、农业部确定的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3000-6000元为准。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确定保障金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80元、油菜每亩300元、马铃薯每亩200-400元、苹果每亩2000元、设施蔬菜“银保富”每亩10000元(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每亩11500元)、核桃每亩1000元。
在保险费率和财政补贴方面,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马铃薯的保险费率均为6%,财政补贴比率分别为80%、60%、75%、75%和75%。油菜、苹果、核桃的保险费率分别为5%、4%、8%,财政补贴比率分别为75%、50%、80%。设施蔬菜“银保富”保费400元/亩(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保费520元/亩),财政补贴70%。保费其余部分由投保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陕西省各级财政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财政部门扣回相应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承保资格和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