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参与和保障大连“畅通工程”建设,落实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大连保监局携手大连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主城区相继建立了4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在此基础上,近期出台了与其配套的2011版《财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考核方案》,将接报案“快处指引服务”纳入“财险公司理赔服务指标测试”总体考核范畴。
新版方案着重对“快速指引服务”以下环节实施全覆盖式考核:包括从开始报案到查勘人员联系客户之间的时长是否超过7分钟;对于符合快速理赔处理的案件是否主动进行快处指引;对于符合快速理赔处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未主动进行指引或经客户要求后仍未进行快处指引的“服务缺失”;对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查勘员在到达现场前是否指引客户不妨碍交通;对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案件,自查勘员第一次与客户通话完毕开始计算,是否超过20分钟到达现场。
上述考核机制的确立,有效保证了快处中心从“服务引导初始环节到具体服务的末端环节”均被置于严格的自律考核之下,彻底杜绝了“快处理赔”指引环节可能出现的服务真空。为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效能,快处理赔中心统一委托具有专长的公估公司承担定损管理工作,对其实施“快速处理理赔服务考核”和“快速处理理赔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等考核与评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