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共同签署《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标志着深圳正式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2008年10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并于当年年底启动了试点工作。该险种让利于计划生育家庭,一份保单保全家,以低廉的保费和相对高额且全面的保障,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增强计生家庭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2010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寿签订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人寿针对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对象的特点制定了专门的保险计划。通过两年的试点,2010年覆盖参保家庭超过300万户,几万户家庭得到了保险赔偿,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热烈响应。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决定在全市范围推广该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此次合作,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特推出了独具深圳特色的保险方案,也是全国最优惠的保险方案。同时,将继续与深圳计生部门合作,在广泛宣传培训、快速理赔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深圳特区特点的计生生育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和保险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