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保监局出台了《江西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如有违反《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保监会相关法规或保险公司内部规定的行为,无论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或保险公司内部处分的,都将作为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良记录。江西保监局对有不良记录的从业人员将在其职务晋升、经营管理表彰等方面对相关公司进行提示,不良记录也将作为江西保监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参考。
该《办法》的出台是江西保监局对辖内保险机构实施窗口指导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险从业人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