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日公告称,深圳保险行业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这意味着深圳市正式实现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
据悉,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3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1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如累加之和大于50%,则系数(D)等于50%。在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后首次投保的,根据被保险车辆自2011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投保日零时止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费率浮动,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将追溯投保日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据了解,深圳保险业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实施7个多月来,大部分车主从车险费率浮动中受益;车险出险报案率、出险频度下降,在消费者获得较大保费折扣的情况下,深圳保险业车险综合赔付率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显著提高,骗保骗赔案件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