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大连保监局的推动与指导下,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区保险公司与供热部门、供热单位研究并形成了《关于修改大连市供热责任保险业务承保及理赔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之前的供热责任险内容相比,该《通知》通过建立针对性机制以及重新科学厘定,对保险金额和“免赔额”实施“一高”“一低”合理调整,给今冬亟需集中供热服务的百万大连市民提前送来暖意。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改进:
一是建立供热保险工作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供热单位、保险公司等组成供热保险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供热责任险专项工作,侧重总结、研讨扩大供热责任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服务水平及有效化解赔偿纠纷。二是提高装修保障水平。从贴近城市居民装修成本不断提升和满足居民装修水平日益改善实际出发,将装修赔偿限额合理提高。三是提高人身风险保障水平。将人身伤亡列为单独赔偿项目,不再与取暖缴费面积挂钩,同时提高赔偿最高限额。四是降低每次事故免赔额。通过降低每户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扩大小额损失的保障覆盖面,让供暖居民最大限度获得保障。
城市供热问题是大连市各级政府每年冬季主抓的民生重要工作之一,大连保监局每年也都将此项工作作为阶段工作重点来抓。行业协会对供热责任保险工作组织具体落实,通过实施行之有效的行业自律,强化和创新各种服务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供热保险服务内容逐渐完善,惠民力度逐年增加,供热承保面积逐年扩大。其中,2010年度大连市供热责任保险投保面积比同期增加30%达到6101万平方米,受理理赔案件2937件,较上年增加了28.7%,并无一起客户投诉,得到大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