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立足于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秩序,调整兼业市场主体结构,坚持“严进宽出、扶优限劣”原则,对不同类别、不同资质的兼业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目前,兼业代理市场主体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一是严格限制资质不佳的机构进入兼业代理市场,对注册资本较低、主营业务不稳定、与保险业务关联性不强、企业信誉不良的机构不予核准资格,从源头防止兼业专做和开票公司等违规劣质机构流入市场。二是规范机构审核流程,适度鼓励资质较好的汽车销售类企业申请兼业代理资格,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本金充足、集团化经营的汽车销售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优先核准资格,使其得以顺利进入兼业市场。2011年以来核准的汽车销售类企业占代理财产险兼业机构总量的63.79%。三是加大兼业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将违规问题严重、经营管理混乱、资质信誉不佳、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兼业代理机构坚决清退出市场。2010年至今,天津保监局共依法注销兼业代理机构172家。
通过上述措施,天津市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主体结构趋于合理,机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目前,天津市具备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销售类企业共有183家,占全市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不含相互代理)的50.69%,较去年年初提高36.45个百分点;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总体保费规模同比提高11.52%,市场贡献主要来自于车商企业。炒作市场、虚开发票、兼业专做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得到遏制,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