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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召开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启动大会,从2012年起,将在下辖的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等三个区(县)进行首批试点工作。
该计划生育家庭保险面向城乡独生子女户及农村双女户,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每个家庭年保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承担80%,计划生育家庭缴纳20%,子女和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保险赔偿,这一政策将使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100多万人受惠,对于今后计划生育保险在全省范围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