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船舶、货运(水运及海运)保险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浙江保监局组织省保险行业协会和相关公司召开船舶、货运保险反欺诈工作座谈会。
与会者指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目前船舶、货运保险反欺诈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被保险人可能通过虚构事实、夸大损失、伪造现场等手段,在投保、出险、报案、索赔等环节进行保险欺诈。
会议交流了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主要风险点与问题,包括:船舶信息、船东信息承保前了解不完整,保险人进行承保前检验较少;高危业务、管理较差客户,保险公司在承保前缺乏信息共享;船舶风控检验单位专业性高低不一,风控结果不能真实反映船舶状况;承保前船舶价值评估困难,致使船舶不足额/超额投保。
理赔时主要风险点与问题包括:保险价值约定过高易引起保险欺诈风险;因管理不善、运营成本控制不力,被保险人恶意索赔;责任证明及船员证书真实性难以辨别;保险公司在调查中举证责任较为困难,难以确定出险真实原因;保险欺诈追究刑事责任与惩戒措施较少。
大家讨论认为,防范打击船舶、货运保险欺诈犯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防治保险欺诈立法;完善行业协作机制;增强保险监管执法与外部执法机构的协作联动;加强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