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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论坛综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国务院23号文件和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探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和对策,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07年6月16日在重庆市联合主办了“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论坛”。本次论坛适逢中央批准重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试验区及重庆直辖十周年。来自中国保监会、保险学会、保险行业协会、重庆市政府、市人大、社科联、部分保监局、保险公司、大专院校、新闻媒体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计20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的开幕式和三个单元的专题演讲分别由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邓昭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魏华林、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黎宗剑、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副局长秦士由主持。 在开幕式上,中国保险学会会长戴凤举、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王思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公卿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发表了题为《建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农村基本保障》的主题演讲。陈文辉助理在演讲中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形势与挑战。他指出,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服务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保险和社会保障有着密切的渊源,努力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既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重大课题。在演讲中,陈文辉还提出了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他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服务和促进民生的要求,抓住公平和效率两个重点,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着力扩大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发挥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遵循统筹规划,健全制度原则;遵循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原则;遵循着眼长远,提升效率原则;遵循注重公平,促进和谐原则。在加强对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方面,陈文辉认为:一是要加快建立各项农民基本保障制度;二是要通过多渠道筹集基本保障资金;三是应当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模式建立和实施相关制度。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进行专题演讲。在第一单元的专题演讲中,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局长邓季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丁运洲、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苏恒轩、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志光、重庆市城口县县长裴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教授分别发表了演讲。邓季达在题为《商业保险服务和谐农村建设大有可为》的演讲中介绍了重庆保险业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庆模式”和“城口模式”。他认为商业保险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具有独特优势,也是政府行使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可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他提出可尝试建立由“政府主导、国土和劳动部门管理、财政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保险公司经办”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模式以及“政府主导监督、保险机构经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结合、输入地和输出地互为补充”的1+1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丁运洲在题为《关于建立中国农村转型期的基本保险保障制度的思考》的演讲中,结合实际考察调研,从我国农村转型期所面临的人口、土地和资金的挑战,以及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速的大变动时期突显的矛盾等方面对建立中国农村转型期的基本保险保障制度进行了认真思考,并着重介绍了中国人保在推进农村保障体系建设上的积极探索。苏恒轩在题为《发挥商业保险作用 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贡献》的演讲中,着重介绍了中国人寿积极探索发展农村业务,不断满足农民需求,共建社会保障体系的经验和举措。何志光在题为《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研究》的演讲中,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对部分省市建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作了归纳和分析,并对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农民养老保险提出了政策建议。裴智在题为《用好商业保险 保障劳务经济》的演讲中,结合城口基本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全县开展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经验,以及商业保险对保障劳务经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作了重点阐述。庹国柱在题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商业保险的契机》的演讲中,从两个不和谐的现象谈起,就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定位,商业保险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情况,以及如何促进商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进行了论述。在第二单元的专题演讲中,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王治超、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元、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方林、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谢家智分别发表了演讲。王治超在题为《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保障 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的演讲中,结合江苏经验就现阶段我国农村居民风险保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商业保险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谈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张文元在题为《西部大开发的风险与风险转移》的演讲中,对西部地区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才条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特点作了阐述,全面分析了西部大开发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化解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方林在题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模式研究》的演讲中,介绍了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模式,详细分析了“江阴模式”在方案设计、管理流程、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并对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朱铭来在题为《发挥商业保险职能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讲中,回顾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概况,结合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保障水平较低、补偿模式设计不合理、管理资源短缺、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等,分析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优势和应急需解决的“瓶颈”。谢家智在题为《农村社会保障发展 商业保险大有可为》的演讲中指出,农村社会保障具有强大需求,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商业保险提供了新的舞台,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第三单元的专题演讲中,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洪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总经理朱宏伟、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主任孙玉淳、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保险系副主任郑伟分别发表了演讲。洪娟在题为《发挥团体商业保险优势促进“三农”保障体系建设》的演讲中,就平安参与“三农”保障体系建设中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出务工农民综合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作了阐述。朱宏伟在题为《勇担社会责任 积极服务三农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助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的演讲中,结合重庆“二元经济”特征,介绍了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积极推出服务“三农”特色保险,因地制宜开创“两大保险模式”(“重庆模式”和“城口模式”),探索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孙玉淳在题为《积极稳妥推进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演讲中,以重庆“农转非”业务模式,总结分析了新华人寿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郑伟在题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反思》的演讲中,回顾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史和现状,针对在筹资模式、基金风险和政府失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设计、配套监管、政府与市场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反思和展望。在各单元专题演讲之后,与会代表围绕论坛主题同演讲嘉宾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最后,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黎宗剑博士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此次论坛的举办,为保险业界、学术界、政府机构之间就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相互交流思想、学习经验、增进理解提供了互动平台,与会代表的许多观点和意见对进一步推动“三农”保险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据悉,近年来,重庆保险业抓住重庆特殊市情,即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差距大,发展不平衡所具有的典型性和放大效应,以被征地农民和外出农民工这两类特殊群体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并形成商业保险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的“重庆模式”和为外出农民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的“城口模式”,在农民、政府、社会、企业、经济几方面取得多赢效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和中国保监会、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2007年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十届人大重庆代表团审议,在部署重庆发展任务时强调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庆市委市政府和重庆保监局为落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保险公司以“重庆模式”和“城口模式”的推广为契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重庆建设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贡献。 (冉海琼章铮)(上接第9页)同时,社会和客户满意了,才能够更积极地参与保险,保险事业的发展就有了基础和保证。在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与规范已成为行业的一个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的车险市场,包括在交强险的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尽管保险监管机构三令五申强调保险经营,特别是交强险经营过程中必须依法合规,但仍然有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追求个人、局部和短期利益,置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市场规范与秩序,甚至是社会责任于不顾。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采用折扣、回扣、退费、返佣等违规手段,进行非理性竞争,给行业、社会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保险行业应当认识到保险市场秩序是保险行业诚信“晴雨表”,而诚信是保险行业的生命线。更重要的是保险作为社会风险以及保险基金的管理者,承担的不仅仅是行业自身健康发展的责任,更有保障社会与稳定社会的责任,如果保险行业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它就不仅仅是行业的安全与稳定,更会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整个社会。因此,保险业应当进一步提高依法合规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总之,在我国的道路安全环境的建设过程中,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保险能够,也应当在道路安全环境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保险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要关注并提升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理赔服务的水平。我国的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支持与爱护,特别是对交强险这个具有很强社会公益性的新生事物。因为,一个国家的保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惠及社会和每一个人的现代经济制度。[编辑:郝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