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再保险业发展新思路
钟明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 200433) [摘要]中国保险业的全面开放给再保险业带来了直接的冲击:一是实力雄厚的外国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竞争态势形成;二是法定再保险逐步取消,中国再保险公司面临市场化经营。面对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新形势,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新思路是:建立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体系;树立全面金融服务理念;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再保险业;市场多元化;产品创新;运营体系;服务理念 [中图分类号] F840.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07-0077-02 中国保险业的全面开放给再保险带来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由于历史原因和再保险本身所具有的特点,过去几十年以来,中国再保险业市场主体一直呈现单一垄断的局面,再保险业务结构一直以法定再保险为主。这样的后果是再保险市场发育不成熟,再保险方式简单,再保险品种不丰富,再保险服务的附加值不高,商业再保险不发达。所以对于尚不发达的中国再保险市场来说,全面对外开放,面临的问题自然不少。但就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最直接的两大问题是:面对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全面的外资再保险公司逐步进入,中国再保险业如何改变目前专业再保险公司缺乏、再保险经营主体组织单一的现状,以及面对法定再保险强制分出规定的取消,中国再保险公司如何改变经营结构和方向,成为真正商业化的专业再保险公司。一、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新思路 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新思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从整体发展来看,要建立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体系;从个体发展来看,要树立全面金融服务的经营理念。 (一)建立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体系 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体系的建立首先必须构造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主体;其次必须丰富和创新再保险产品;再次必须构造完善的市场运营体系。 1.构造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主体 目前在中国再保险市场中只有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等3家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和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美国通用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几家外资专业再保险公司。中资公司不仅市场主体数量偏少,组织形式单一,而且与外资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实力差距甚远。以2001年各家公司的保费收入和资金实力为例,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的净保险费收入为166.1亿美元,股东资金额149.2亿美元;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净保险费收入为154.2亿美元,股东资金额为135亿美元;通用再保险公司的净保险费收入为99.9亿美元,股东资金额为295.4亿美元。同期的中国再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入为163.22亿元人民币,资产为182.73亿元人民币。很明显,中资再保险公司的实力较弱。因此,再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必须适当增加,且组织形式可以多元化。这样既满足市场对再保险业务的不同需求,又达到一定的市场规模,形成中外再保险公司同场竞技、不同组织形式的再保险公司共存的局面,使中国再保险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增加再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再保险资源,使一些长期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公司下设独立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等都可以设立专业再保险公司,以充实专业再保险公司队伍;二是充分建立横向再保险关系,使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再保险的互惠交换系统,大力发展兼业经营再保险业务,扩大再保险业务规模;三是建立专业自营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国内大企业的资本和技术资源,既降低其保险成本,又为再保险市场注入新鲜血液,使其成为再保险市场上的生力军。 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参与者来分析,除了专业和兼业再保险公司外,专业自营保险公司亦占据一席之地,其保费收入约占全球保费收入的10%,全球大约有近5 000家专业自 2.丰富和创新再保险产品 中国再保险公司的发展过去一直以法定再保险业务为主,完全市场化的商业再保险运作经验不足。同时市场的内在需求尚未真正显示,所以再保险市场上产品单一,技术水平较低,主要采用传统的再保险方法,如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但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运作手段和专业技术水准会给中资再保险公司带来压力,促进中资保险公司引进和开发新型再保险产品。如国外再保险公司的职能已综合化,不仅承担保险风险,而且承担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投资风险等。于是各种可选择的风险转移产品和机制纷纷登场,如有限风险再保险、保险证券化、保险衍生品等。这些新型产品更注重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转移和巨灾风险处理,更高层次地满足了市场的再保险需求。因此,中国再保险经营主体要充分了解和研究国外新产品的功能和运作技术,并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再保险产品,丰富再保险产品,引导再保险消费。 3.构造完善的再保险市场运营体系 中国再保险业的稳定发展,需要完善的再保险市场运营体系,这包括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高效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再保险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再保险交易双方往往处在不同的国家,建立一个公平有序且高效的市场环境可以促进再保险交易,并保证再保险交易的公平、合法。根据目前中国再保险业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规模,可以先建立一个无形的再保险交易中心,主要通过网络达成再保险交易,一旦时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建立保险和再保险交易所,提供更为便捷的再保险交易平台。由于国际再保险涉及国际间资金的流动和税务问题,因此要创造较为宽松的外汇流动环境和发达的国际金融产品,并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证。 (二)树立全面金融服务的经营理念 中国再保险公司要改变取消法定再保险带来的业务萎缩和滑坡的现状,必须改变经营观念,树立全面金融服务的经营理念。这表明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功能要多元化,不能仅仅停留在为分出公司分担保险损失的功能上。在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尤其是寿险公司,固然存在着危险保费问题,但还更多地存在着投资风险,存在着现金流不足的问题,或者是否符合法定会计准则要求的问题。专业再保险公司要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对策,并提供这些金融理财服务。同时再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风险咨询和决策分析服务。 1. 金融理财服务 现在国际上流行的选择性风险转移产品(ART)就是为保险公司提供各式各样的理财服务。如在有限风险再保险方式中,财务成数再保险就是解决分出公司财务问题,通过将预期的保费分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分担营业费用开支,这样就可以改善分出公司第一年的财务状况,不致出现亏损局面。而时间和距离财务再保险就是平衡分出公司的再保险成本,并将投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未决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是将所有的赔款责任全部卖给了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来承担今后尚需支付的赔款责任。这样的话,分出公司就可以割掉一些长尾巴业务。保险资产证券化,则可以为保险公司支付巨灾赔款筹措资金(如发行或有期票),或者保证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充足(如保单现金流证券化)。保险风险证券化,则是通过发行证券,由社会投资者来承担风险。保险衍生品则是通过发行保险期权和期货产品,来突破传统再保险的资金瓶颈,并防止再保险公司的信用风险。根据现有的市场惯例,在这些资本运作中,再保险一直充当主要角色。所以再保险公司一定要在金融服务领域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开拓业务领域,完成再保险职能综合化的转变。 2.风险咨询和决策分析服务 再保险交易是保险人之间的交易,所以作为再保险公司有得天独厚的了解和研究风险的先天条件。以中国再保险公司为例,不管以前是中保的再保险部,还是中保集团的再保险公司,它一直担当着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责,从最近的十几年的法定分保途径,对风险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有许多便利之处。中国再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条件,深入研究风险规律,并为其他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社会各界提供风险评估和决策分析服务,这不仅为专业再保险公司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带来了经济效益,更为社会提供了风险管理服务,达到了控制风险和减少社会经济损失的目的。二、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一)改变观念,培育和扶持多元化市场主体 保险高层管理者和决策者要改变观念,积极培育和扶持多元化再保险市场主体的建立。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允许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再保险公司,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专业自营保险公司,成立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建立再保险集团。同时也要通过相应的法律,诸如保险证券法或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因为再保险经营主体不仅承担各种保险风险,而且承担各种金融理财风险和巨灾风险。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抑制新的经营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创造和完善新型再保险产品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新型的再保险产品和服务需要一定的配套机构和设施,如保险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主体是特殊目的机构,所以要获得保险资产或保险风险证券化,就必须设立特殊目的机构,通过特殊目的机构的具体运作,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并实现有效的财务和业务风险管理,满足保险监管的要求。为达到再保险交易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应尽快建立网上再保险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的资本金可以由保险和再保险公司自愿参股,网上再保险交易中心通过对保险公司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来维持运行。 [编辑:刘晓燕]保险研究2005年第7期法律 [收稿日期]2005—06—13 [作者简介]钟明,女,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 营保险公司,并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其中美国拥有其近一半的数量。中国的企业正在发展壮大,允许有条件的大企业开办专业自保公司是顺应国际保险发展潮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