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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核保尺度发生异议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白志平 李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河北 唐山 063000)

  [关键词]核保尺度;承保公司;业务管理
  [摘要]目前,针对核保尺度的异议愈来愈多,主要集中在新车购置价的异议、老旧车辆折旧比例的异议和费率优惠及折扣的异议。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承保人员对条款理解的偏差,有业绩考核的原因,还有业务人员素质等原因。保险公司要理顺关系,解决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地将各类异议隐患解决好、处理好。
  
   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针对核保尺度的异议愈来愈多。一方面是承保公司为大上业务放宽承保条件,满足客户的超范围要求签的不规范保单;另一方面是核保员为控制承保风险、提高承保质量、规范保单而不予核保。面对矛盾和异议,如何解决承保与核保中存在的问题,把住承保质量关,统一核保员和出单员对承保管理规范的认识,成为目前承保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核保工作尺度发生异议的类型
  所谓核保,是指对承保公司出单员提交的保单及相关资料,承保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承保公司对核保尺度的异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新车购置价的异议。新车购置价是有效确定车损险是否足额承保或是否应比例赔付的重要参数,此类情况是目前车险核保业务中主要异议之一,占退单总量的40%;
  第二,老旧车辆折旧比例的异议。对于各种车辆特别是老旧异型车辆的折旧比例,在保险条款中有严格的规定,但是由于承保员执行规定不力,超额承保车损险,虽然多收些保费,但无形中加大了承保风险,一旦出险特别是一旦全车损失时,会造成赔付比例偏高,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效益流失。此类问题占退单总量的25%;
  第三,费率优惠及折扣的异议。此类问题占退单总量的10%左右,其所占比例虽然不高,但涉及到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此外,核保异议中,还有条款选用上的异议、保单填写要素的异议、营运车辆三者最高赔偿限额的异议等等,这些约占退单总量的25%。
  二、形成核保异议的原因
  应该说核保异议是业务发展到一定时期的阶段性产物,在大力规范经营、规范业务的初期是不可避免的。形成核保异议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承保公司业务人员对保险条款规定、承保业务规定等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是导致核保异议的直接原因。
  第二,基层公司实行了目标考核,绩效工资与业务直接挂钩,导致了业务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单纯追求保费数量,忽视保单的质量。在这种局面下,造成一些人为放松承保条件,甚至有的明知不符合相关规定,但仍要一味坚持。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核保异议的比例还将逐渐增大。
  第三,国有保险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后,在建立新型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与保险市场实际情况相脱节的问题,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也是产生核保异议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承保公司业务人员、特别营销人员限于业务素质水平等因素,在展业过程中向投保人曲解保险条款、内部业务规定,造成被保险人对核保工作的不满,使得个别简单核保异议复杂化,同样不利于基层公司和承保中心双方对核保异议问题的解决。
  三、解决核保异议的措施
  把握核保异议处理的关键是要理顺关系,解决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正确理解掌握条款内容和承保业务规定,了解基层业务人员和核保人员各自的职能和权限,懂得承保和核保的关系,尽可能地把各类异议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初期、解决在内部。
  第一,广泛开展认真学习保险条款和承保业务规定的活动,提高员工自身业务素质水平,增强展业人员的效益意识和自觉执行承保管理规定的意识。
  第二,基层公司应该服从核保部门的统一管理与调度,顾全大局;核保部门也应尽可能地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尽量搞好服务,避免发生异议。
  第三,为了使承保业务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保险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应从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简单空泛宏观的原则性规定和单纯下发保险条款,应以尽可能详细的方式对每个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使得基层承保公司和核保部门有共同遵守的标准,真正把规定和展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准确性。
  第四,进一步完善承保管理和内部业务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基层公司和承保中心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公司内部。
  第五,加大对中心的监督力度,业务管理部要认真研究中心的业务流程,定期检查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指导协调好中心的业务工作。适时组织对中心的业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其业务技能适应岗位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公司内部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的职能作用,以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问题。
  第六,充分发挥承保中心的承保管理职能作用,认真审核保单,把握经营单位对客户的风险管理情况及定价的准确性、合理性,确保承保质量,从而推动全司认真执行保险条款和承保业务规定的积极性,使广大业务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对于个别基层公司的领导,市分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更应加大对其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其在经营或管理展业人员的过程中依规操作,避免异议的发生。
  第七,承保中心不仅要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控制承保风险,还要对核保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最终把所确定的方案形成具体的管理规范。
  [编辑:郝焕婷]
  [收稿日期]2003—11—28
  [作者简介]白志平(1963—),男,大学学历,现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承保中心主任;李杰(1970—),女,大专学历,现供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承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