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详情

首页 >> 保险资料库 >> 目录详情
正文:

论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

汪 立 志

                           (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 广州 510620)
  
  [关键词]中小型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经营方式;发展方向
  [摘要]中小型保险公司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确定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地位、作用,对制定其相应的产业政策有着重要作用。同时,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应积极创新、提高效率、走专业化、联合化的道路,从根本上实现经营方式的“两手转变”,这才是我国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始终是一个相对的、比较模糊的概念。给它下一个确切、完整的定义,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困难的。目前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尚无统一的标准。
  从国际通行的做法来看,在反映企业发展的多种因素中,有三项指标最为突出:从业人数、实收资本、一定时段(通常为一年)的经营额。目前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和划分标准基本上是从这三个方面进行的。
  金融保险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型密集的行业,如何界定其企业标准,我国台湾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从台湾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做法,一是依据产业、行业的不同特点而有所区别,以便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规模和发展水平;二是剔除了企业从业人数的因素,以适应当代企业的发展,即资金和技术含量提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保险企业的大小界定应从企业经营规模和实收资本来考虑。根据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并参照香港、台湾的经验,将实收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年保费收入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保险公司规定为大型保险公司,其余都应为中小型保险公司。
  二、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地位
  1.中小型保险公司是保证市场繁荣和充分竞争的基础力量
  中小型保险公司是保证保险市场广泛而充分的竞争,以促进保险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主体。中小型保险公司不仅仅在保险市场上占数量的优势,而且是构成保险市场微观主体的重要部分。从它的性质和特点来讲,中小型保险公司生存和产生的基础是市场,服务对象也是市场,因而它们是市场经济公开、公平、公证这一基本原则最积极的维护者。正因为其弱小、竞争力弱,所以更容易受到强大的外来势力和不公平竞争的损害,所以,中小保险公司要求市场竞争透明的程度比大型保险公司更加强烈和迫切。
  2.中小型保险公司是市场创新的主要力量
  中小型公司是经济发展中的增长点。在经济发达国家,中小型公司是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公司的竞争力不在其规模的大小,而在于创新的能力。因此,创新是中小型保险公司生存的法宝。我国的台湾省有财产保险公司14家,寿险公司8家,资金规模、经营区域只限于台湾岛内,但他们的承保技术、营销手段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台湾保险业的成功秘决就在于保险公司的不断创新。效率和创新是一个企业在现代经济中成功的两个基本手段。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型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两个方面的重要性,积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险服务质量,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当地市场和区域经济的特色制定适合区域经济需要的保险服务品种和服务方式等。
  3.中小型保险公司是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即将加入WTO, 决定了我国保险市场开放进程的加快。如何开放保险市场,国内有不同的看法,但从世界保险市场的发展来看,无非是两个方法,一是设立全资公司,目前AIG进入中国是采取这样的方法;二是通过参股、收购的方式进入市场。前一种方法由于世界各国出于对自己金融市场的保护而通常加以一定的限制,同时由于纯外资的进入较难在很短的时间内适应当地的文化、习俗而使业务发展受到限制。后一种方法则较易通过政府管制,并易利用本公司的地缘、人缘优势迅速打开市场。我国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中,中外合资占了绝大多数。由于大型国有、股份保险公司的发展关系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因此,中小型保险公司应义不容辞地承担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重担。可以利用中小型保险公司机制活,产权清晰,对国计民生影响相对较小的优势,鼓励其与外国公司合资、合作。这样就避免了开放对我国保险业的冲击,同时也提高了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面临的问题
  1.管理手段粗放,经营方式粗放
  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均为近几年成立的保险公司,尽管他们大多数都为股份制保险公司,但由于出资人均为国有公司,故其实质为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由于受国有企业的影响,加之我国保险业恢复时间不长,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各类人员不足。因此,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保险公司仍未脱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这种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表现为:机构臃肿、信息不灵、管理效率差、创新能力弱等。因此,导致中小型公司的体制落后、管理落后和交易成本增加。
  2.缺乏专业化经营意识及相应的管理人才
  从国际保险市场来看,中小型保险公司大都采取较强的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在国际市场上,中小型保险公司一般均为专业性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业务险种较为单一。但专业化险种经营的发展战略,使中小型保险公司能够利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研究出更适合市场竞争的营销战略,集中精力拓展某一险种的市场深度和广度,在某一保险市场领域中形成比大公司更具人才优势、服务优势和管理优势的竞争能力。而我国保险市场发育程度不高,保险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因素的制约,中小型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仅承担营销、承保、理赔和防灾防损的职能,而且其业务发展大多采取经营险种多而全的策略来实现,其结果导致中小型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不能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研究、开发出比大公司更具有优势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从而赢得更多的客户。
  3.国际化程度不高,业务渠道单一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其所处的保险市场较为发达,国际化程度高,与国际保险市场联系紧密。因此,其业务来源除了能通过本地区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承揽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可通过其他地区的保险中介承揽。另外,由于它们大都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还可不定期地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受大量的分入业务或接受国际保险市场的共保业务。多渠道和丰裕的保源使他们的业务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国际化程度不高,与国际市场联系不紧密,加上规模小,知名度不高,故其业务主要局限在某一特定的地区,由公司自身营销取得,与国际保险市场的联系大多仅限于再保险业务,而且分出业务占大多数,业务来源渠道单一,加之区内竞争激烈,而中小型保险公司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致使其业务的发展速度难以得到保证。
  四、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具体途径
  1.建立业界的联合协作体
  建立业界的联合协作体是解决中小型保险公司发展障碍的另一个有效途径。联合体可采取合营不合资的方式,联合体内的成员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相互之间是独立的经营实体,但联合体的发展目标应保持一致,在研究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业务发展战略、管理模式、业务经营机制、相应的企业文化和识别标志。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相互协作,相互代理成员公司的有关业务,如检验,理赔以及在成员公司之间建立大项目高风险业务共保和分保互惠合作关系。同时,在联合体内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料库和培训机制,负责给各成员公司进行业务培训和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以降低各成员公司在这方面的成本开支。
  2.加快国际化进程
  一是在产业政策上放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合资限制,使外资保险公司以合资方式加入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经营,这是加快中小型保险公司国际化进程的有效途径。由于国外知名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水平和人才技术方面有着中小型保险公司不可相比的实力,其已有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营销和服务方式以及承保技术为国际保险市场所通用,并在国际保险市场处于领先的水平,因此,采取合资的方式,利用知名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技术、经营机制和国际化经营经验,来加快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对中小型保险公司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锻炼、培养国际型的专业人才,提高其进入国际保险市场的素质和能力起着良好的推动作用,从而为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以及我国保险市场融入国际保险市场起着重要的催化效应。
  二是国家应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保险公司走出国门,积极开展国际竞争,通过竞争来熟悉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和市场监管办法,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在起步阶段,同时以选择与外资保险公司合资的方式为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到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此外,适当引进管理人才是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又一个有效途径。
  3.放宽、鼓励资产和资本经营
  国家应根据目前中小型保险公司在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放宽资产和资本经营的限制:(1)采取适当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利用合资方式使中小型保险公司摆脱目前在资金、规模和人才技术方面的困境。同时,可进一步考虑吸收非保险业(上接第12页) 外资资本,将引进外资的领域和规模进一步扩大。(2)打破向保险公司投资的区域限制和产业限制,吸引社会资金按利润规律的原则流向保险业,同时,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加入保险业的限制。(3)采取可行的方式鼓励各中小保险公司开展重组和兼并,同时,可允许保险公司对现有资产部分或全面地变卖,从而使保险产业现有资源的配置尽可能地达到优化。(4)鼓励经营管理水平高、业务发展较快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益差、业务发展缓慢的公司进行收购。同时,放宽非保险产业对保险公司的收购政策,以实现整体经济的结构优化和资源配置。(5)放宽个人禁入政策,允许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6)鼓励有条件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拓宽筹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4.实行专业化的产业政策
  目前从我国保险业的情况看,国家对中小型保险公司实施的产业政策同大公司一样。而中小型公司也多采取的是综合性经营策略,在业务发展中追求全方位发展。总体上,各家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非常相似,专业化经营特征基本不存在,这种状况不利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竞争力的提高。
  因此,国家应调整设立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产业政策,在中小型保险公司准入政策方面,实行差别化、专业化的产业结构政策,同时,对现有的中小型保险公司通过重组方式,将不具备优势、微利,甚至是亏损的业务剥离出去,同时兼并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公司或相关企业。通过“一卖一买”,使中小型保险公司在某些或某几项业务上的市场份额迅速上升,在此基础上,增强创新能力,集中精力为客户提供特色服务,并根据客户的潜在需求创造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以专业特色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
  [编辑:韩艳春]2000年第12期保险研究•实务保险研究•实务2000年第12期
  [收稿日期]20001011
  [作者简介]汪立志,男,现任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