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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寿险需求与有效供给
夏 才 生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江西 南昌 330009) [关键词]非寿险;保险需求;有效供给 [摘要]保险需求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及个人有支付能力和保险利益的保险需求量。它是社会保险产品消费水平的基础,也是保险业赖以发展的前提,因此,科学地研究保险需求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影响非寿险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风险意识、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科技因素、保险价格即费率水平、法律环境、经济体制、保险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制保险因素。我国非寿险保险需求现状和特点是总体需求水平较高,而非寿险增长明显趋缓;保险需求结构存在差异,未来将向责任风险转移的需求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说明保险需求潜力大;从长远看,我国保险需求更为广阔。 一、保险需求的界定和衡量 1.保险需求的界定。对一个团体或个人,保险需求为有效需求和无效需求之分[1],所谓有效需求,应该满足四方面条件:一是有投保意愿,即投保者内心真实产生了投保要求;二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三是必须是有购买能力的需求,即有能力支付保险费;四是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符合投保人的需要。 2.单一个体的保险需求衡量。保险需求的个量水平是指居民或企业的个体保险需求水平。对它的分析,有助于保险人针对投保人的需求状况, 调整保险商品供给和内容。 通常采用平均保险倾向和保险需求收入弹性来评价和衡量。平均保险倾向即居民或企业的保费支出占其全部收入的百分比;保险需求收入弹性即居民或企业保费支出增长比率与全部收入增长比率之比。一般地,个量保险需求水平与平均保险倾向成正比,而保险需求收入弹性则反映保险需求变动速度的快慢,即弹性大,需求旺盛;弹性小,需求相对减缓。一个国家个人保险消费水平的高低,既反应这个国家消费水平的高低,也反映人民消费观念的差异。 3.社会保险需求的总量衡量。保险需求总量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需求总水平。从总量上考察保险需求,有助于分析该国保险总量的横向比较,有助于找出本国保险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或优势。保险需求总水平的衡量指标是平均保险倾向、保险需求收入弹性。除此之外,保险需求还可由边际保险倾向来衡量,它表示保费收入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之比[2]。 4.保险发展水平评价指标。社会保险需求水平是与该国或地区保险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通常包括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还包括保险从业人数,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运用上述指标,有利于我们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然后根据经济发展趋势来确定我们的市场潜力或可能的保险需求水平。 二、影响非寿险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 1.风险意识。保险需求总量与人们的风险观念和风险意识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人们对财产的安全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风险意识越来越强,希望通过保险这种经济形式实现其安全性,因而保险需求将会增加。 2.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规模越大,经济增长越快,保险的需求就越大。国外发达国家除了保险发展历史悠久之外,之所以保险需求水平高主要还是源于其经济发展水平高。同样,从个体来看,保险需求与个体收入水平呈正比关系; 从整体来看,保险需求与国民收入也呈正相关。再从固定资产投资与产险保费收入间的关系看,产险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基本上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速度成稳定正相关关系。 3.科技因素。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科技的运用和不断发展,必将带来新的风险的出现和扩大,如核风险、航空航天风险、网络风险等,正是新风险的增加,新的保险需求也不断上升。 4.保险价格即费率水平。保险商品本身的价格即保险费率。保险费率越高,保险需求者需支付的保险费越多。人们总是希望以较少的保险费支出获得较大的保险保障,这就是保险需求的价格弹性问题。当然,不同险种需求弹性的高低不一,但总的讲,费率对需求具有负相关关系。 5.法律环境。一个国家法律完善,执法严格,人们法律意识越高,对保险需求也越强烈,通过保险转嫁风险,即产品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的需求就越高。 6.经济体制。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风险是由国家承担的,即与国家之间是“父子关系”,企业发生天灾人祸所致损失由国家财政弥补或核销,企业的保险需求极度低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生天灾人祸导致的损失只能依靠自己解决,因而,企业具有强烈的投保愿望,当它有支付能力时,就会形成保险需求。 7.保险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保险产品的提供者,保险公司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是影响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工作质量越好,服务水平越高,必然刺激保险需求的增长,反之,则会促使保险需求的萎缩。同时,保险产品供给的数量也影响需求,即供给产生需求。如果保险市场提供的保险品种越多,保险需求也会扩大,尤其是供给的品种能符合市场的需要,需求将上升得更快。 8.强制保险因素。强制保险是国家和政府以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人们投保的法律或政府行为,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强制保险的实施人为地扩大了保险需求,强制保险的项目和范围以及程度都决定了保险需求的大小。 三、我国非寿险保险需求现状和特点 1.总体需求水平较高,而非寿险增长明显趋缓。我国1996年总保费收入777亿元,增长10%;1997年总保费收入1080亿元,增长39%;1998年总保费收入1256亿元,增长16.3%;1999年总保费收入1393亿元,增长10.9%。然而非寿险近几年发展趋缓,1997年以后保费增长都在10%以下。1999年全国非寿险保费收入521.1亿元,仅增长2.93%,说明我国非寿险已由过去快速增长转为稳步增长。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企业经济困难,效益差,保险需求下降。 2.保险需求结构存在差异,未来将向责任风险转移的需求发展。从行业看,农业风险高,对保险需求强烈;建筑业也是高风险行业,尤其是重点工程,更需要保险提供经济保障;此外,高科技产业保险需求也不断上升。从对象看,个人需求高于单位,特别是私有经济,保险需求上升更快。从总体趋势看,未来非寿险的保险需求越来越体现在向责任风险的转移上,即投保各种责任保险的需求将会远远大于财产保险需求。因为随着财产保险潜力的挖掘,承保比重不断增大,虽然这种需求仍然较大并且还是不断发展,但总量上必然有一个限度,必然要受到多种因素的约束,也就是说,财产保险的潜力挖掘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由于我国各项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社会法律责任将会增大,包括损害赔偿责任,污染责任、侵权责任等,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追究,作为企业经营活动,这种风险将会变得更加巨大和不可确定。因此要求转嫁这种风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这就需要保险人关注这种需求,并积极开发相应险种和满足这种需求。 3.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说明保险需求潜力大。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国非寿险业发展方兴未艾,1998年,我国非寿险人均保费4.8美元,而全世界平均为125.7美元,其中瑞士达到1279.4美元;香港地区也达到2755美元。从保险深度看,1998年全世界平均水平为744%,我国仅为149%,其中非寿险为063%。差距就是潜力,从理论上说,我国如按照全世界平均保险深度计算,总保费规模可以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因此,潜力是巨大的。据统计,目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60000亿元。同时,从目前国债发行情况看,国库券已成了公众最欢迎的抢手货。而定期存款和国债实质上就是保险潜在的市场资源。关键是保险市场能否提供符合人们需要的保险品种,只要保险品种具有吸引力,人们的储蓄动机完全可以转化为保险动机。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突出表现在非商品性支出持续上升,如交通通讯、教育文化、住房等支出逐年上升,保险需求也逐年上升。 4.从长远看,我国保险需求更为广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保险需求的扩大提供了经济基础。据瑞士再保险公司一项研究表明,进入90年代,世界保费收入对GDP的弹性为135,即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保费收入可以增加135个百分点。而非寿险需求对GDP的弹性为134左右,其中发展中国家非寿险收入弹性为114,低于发达国家的175。我国1996年至1999年保费收入对GDP的弹性为26,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是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原本被压抑的保险需求快速释放的结果。虽然目前我国非寿险发展已由快速增长期转化为稳定增长期,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保险将仍然有一个持续增长的过程,而且领域将越来越广阔。一是各种责任保险必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未来将有较大需求;二是住房货币化的推进,将直接促进个人财产保险的需求;三是网络经济的发展,使与之相适应的以转移高科技风险的保险品种也将受到欢迎;四是伴随着教育产业化的进程,相应会产生教育行业的保险需求。 四、适应保险需求,促进有效供给 保险需求的存在,需要保险供给来满足。我国财产保险市场近年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原因不能归结为需求不旺,而是由于保险供给与需求变化相比存在滞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产品开发慢,品种适应性差,尤其是对社会出现的一些新风险没有及时开发出新的产品,如污染责任、行政执法责任、知识侵权责任等都还没有相应的险种来满足这些风险转移的要求。由于在业务的发展上,眼光只盯着以有形财产为标的的险种,加之宏观经济因素,企业效益不好,保险需求下降,结果是领域越来越窄,潜力越来越小,从而使业务发展速度急剧下降。1999年全国财产险保费同比增长为293%,其中人保公司只增长1.17%。此外,对社会一些传统风险也没有解决的办法,如农业保险、地震保险等,社会有强烈的需求,而商业保险对此尚未找到相应的出路,这是财产保险发展近年滞后的症结所在。未来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要科学分析和积极培育市场需求,增强产品开发意识,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同时要进一步改进保险服务方式,拓展产品分销渠道,做好保险有效供给。具体措施是: 1.加强保险宣传,增强风险意识,培育保险需求 保险需求的存在是保险业赖以发展的基础,而需求的产生往往是建立在风险意识的增强上。因此,要培育和扩大社会保险需求,就必须加强社会的宣传,使人们真正地认识风险的存在,掌握风险转移的方法,了解保险的意义。当前,我国国企改革进入了企业制度的创新阶段,一些国有企业将有计划地退出某些竞争领域,即有的国企将转为民营,这种情况下就更要使新的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者认识风险,不能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失去保源。这方面除了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宣传外,还应在政策措施上,形成全社会的环境,以防止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者因眼光短浅而不参加保险。在培育保险需求上,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险公司要提高服务水平。 2.适应需求变化,增强开发能力,搞好险种开发 随着财产保险市场需求情况的变化,固守老险种不行,眼睛只盯着财产标的更是没有出路。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增强产品的开发意识,必须引进和培养险种开发人才,真正把新险种开发工作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险种开发的方向上,要以市场为导向,目前重点是各种责任保险。随着我国教育产业化进程的加快,针对教育领域的责任风险也应作为新险种开发的重点。还有消费信用保险,质量保证保险等都有广阔的领域。总之,开发新险种是财产保险公司开拓业务的出路,也是满足社会保险新需求,服务客户,稳定社会的方向。 3.改革旧的办法,抓好分散业务,满足客户需求 家庭财产等分散险种是已经开办的老险种,过去承保面曾达到了相当程度,尤其是南方地区农村家财险承保面更大。近年这个险种明显萎缩,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业务太分散,成本大,效益不好,因此不积极承保。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怪圈:一方面广大群众积极要求投保的愿望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苦于保源不足,业务增长困难。对此,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险种的改革来解决。具体措施是:一要解决保险期限短,每年续保手续繁琐的问题,可以改为期限长,甚至改为不退保永不失效;二要解决交纳保费一旦出险中断契约的问题,可以改为交纳储金的办法;三要解决城镇居民不愿保险的问题,可以改成投资连结性保险,即提高城镇居民储金标准,保险公司将这一险种单独核算。如经营产生利润,还可以拿出一部分利润作为保户的投资收益返还给保户;反之如发生亏损,则要保户补充储金。从而实现保险公司与保户风险共担,同时又增加险种吸引力,使该险种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体。当然这里有一个需解决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政策,促进保险资金增值的问题。 4.强化创新意识,运用金融手段,满足高风险保险需求 地震是一种发生频率低,但破坏程度极高的一种自然灾害,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地震带,过去在财产保险条款中都列为保险责任,后来保险公司从防范风险出发,建议由原人民银行在修改条款时将地震责任从保险责任中删除,但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提出新的地震保险方案。目前,理论界和保险界都在呼吁要尽快建立我国高风险保险机制,甚至提出由政府部门从财政预算中拿中一块资金来建立地震保险基金,但至今仍然没有结果。地震保险确属一种高风险业务,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资金作保证,哪家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敢涉足。但地震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对地震保险的需求很强烈,那么出路在哪里呢?就目前看国家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块资金的可能性较小,当然工作可以继续做。但另一个办法就是从资本市场上来寻找路子。在美国,风险投资非常活跃,其证券二板市场的开户数和交易额都大于一板市场。我国开展商业性高风险保险,就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即引入风险投资资金来进行运作。初步思路:一是由保险公司发行地震债券,建立一项风险基金;二是由保险公司开办专项地震保险,实行单独分帐,独立核算;三是当年产生结余,大部分应作为风险投资收益分给投资者,一部分作为保险公司费用,再有盈余就转存为风险基金。如果发生亏损,保费不足部分从风险基金中列支;四是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免征全部税收,并有计划地从国家预算中逐年给予一定补助,以充实风险资金规模。 总之,保险需求是一个复杂而变动的量,保险公司要保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经常地科学地分析保险需求状况,一方面要培育保险需求的形成和增长,同时又要把潜在的保险需求尽量转化为现实需求,并进而创造条件,用先进的保险品种来满足各种需求。 参考文献 [1]袁宗蔚著,《保险学-风险与保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2 [2]黄寿山、李开斌,“论我国商业保险市场潜力的需求拉动”,《保险研究》,1999年第4期 [编辑:韩艳春]2000年第12期保险研究•论坛保险研究•论坛2000年第12期 [收稿日期]20001012 [作者简介]夏才生(1958-),男,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