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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激辩保额范围 交强险赔偿上限5000万?
 
  关于浮动费率的激烈交锋刚刚落幕,交强险又陷入了赔偿限额的争端。
  7月12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再次上书中国保监会,质疑交强险的保障额度太低,并大胆建议:每次事故的死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应提升到5000万元。此前,孙勇曾在本月初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提高到25万元。
  孙勇的建议,在专家、业界、消费者之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孙勇:接轨国际惯例
  看到5000万元的赔付限额建议,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有没有搞错?孙勇则称,提出这项建议的理由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根据新华社海外记者站发回的国外交强险报道,孙勇核算出,多数国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都是保费的数千倍,甚至高达数万倍。如德国交强险,保费通常在100欧元至2000欧元,但总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5000万至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最高赔偿800万欧元;日本普通家用车的交强险保费为每年3.95万日元,人身死亡的最高赔偿限额是4000万日元。
  孙勇认为,根据国外的经验,即使赔偿限额定为5000万元,实际上绝大部分普通车祸的赔偿会远低于这个数字,每年交强险的人身伤亡赔偿应该不会超过520亿元,加上财产赔偿也不会超过600亿元,而每年全国的交强险收入可以达到800亿元。
  不过,保监会此前回应,交强险年保费收入并没有这么高。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万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反对派:属常识性错误
  针对孙勇的新建议,保险专家郝演苏明确表示:“这是缺乏保险常识的错误。5000万元的赔偿限额,得付出多高的保费?在欧美,法律体系强调惩罚性索赔,才会出现万宝路对消费者的数亿元赔偿案例,但中国缺乏这样的法律环境。而且,交强险作为强制责任险,只能提供基本的保障。”
  同时,郝演苏也认为目前6万元的总赔偿限额确实太低。“如果提升到20万到100万元,都是比较合理的。不过,无责赔偿的限额,提升到2万至3万元足矣,也就是提供人道主义的急救支持。”
  多数保险从业人员则担心,中国诉讼成本过低,使得骗保事件屡屡发生,一旦交强险赔偿限额大幅提升,将会带来极高的道德风险。声援派:是有益探讨
  5000万赔偿限额的建议也不乏支持者。中央财经大学管贻升教授称:“这样的争论,是促进中国交强险发展的非常有意义的探讨。5000万赔偿限额很难认定是低还是高,其实我一直在呼吁人身伤亡赔偿不设限额,上不封顶。在很多国家,反倒是对人身伤亡赔偿给出了下限,即严重交通事故中对伤亡者的最高赔付不得低于多少。”
  他解释说,交强险赔偿金额的确定,应该以保证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不受限制地得到补偿为原则,所以中国应考虑大幅度提高赔偿限额,甚至取消限额。在香港,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就高达1亿港币,虽然还从未有过亿元赔偿的案例,但这样的规定很有必要,如出现大巴坠海等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时,可以覆盖所有受害人的损失。
  消费者:不如取消无责赔付
  对于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新一轮争议,消费者的关注度并不高。网上的车友留言大多认为,5000万元赔偿限额纯属痴心妄想,提到20万元都不一定很现实。眼下,车主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尽快取消无责赔偿中的400元财产损失。一位网友称:“实在受不了无端被撞还要给肇事人倒赔钱的憋屈!”
  此前,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交强险听证诉讼的北京润德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就对无责财产赔偿进行了猛烈抨击:“对于人身伤害的无过错赔偿原则,从人道主义救助的出发点来看值得认同,但财产权在法理上是平等的,没有强弱之分,无过失还要赔肇事车辆损失就太荒唐了。”
  与商业保险遵循过错赔偿的原则迥然不同,交强险无责也要承担一定财产赔偿引发车主的极大抵触,也让保险公司不胜其烦,因为交叉理赔耗费了大量精力和成本。“如果三车相撞,必须三车互相赔偿,抵消后才能得出最终赔款,计算过程之复杂,让人头大。”人大统计学院的寿险精算专家孟生旺曾公开质疑。
  郝演苏认为:“国外交强险中没有针对财产的无责赔偿,只针对人身伤亡,因为生命不能复生,而财产可以再创造。对车辆财产的保障,主要靠商业保险来保障。如果取消无责财产赔偿,交强险的费率会明显降低,或者更人道一点,保持现有费率,提升人身伤亡的赔付额。”
  但无责财产赔偿的取消,直接受阻于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学者质疑,交强险的无责赔偿规定,是对《道交法》的误读,因为《道交法》要求进行的财产赔偿,应是针对行人和骑自行车的弱势人群。对此,郝演苏表示:“目前并没有对《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具体司法解释,因此,无责财产赔偿取消的前提是完善或修改《道交法》。这也不一定是很复杂的过程,关键看政府部门的决心和力度。”
记者调查:海外交强险各有差异
  在采访中发现,海外交强险的实施也存在很大差异。
  在超级汽车大国美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实施已有80年的历史,但赔偿限额也不是很高。在芝加哥居留20多年的华人汤先生介绍说,他拥有的两辆汽车,每辆车一年交纳强制责任险保费220美元,最高赔付限额是5.5万美元,其中个人的伤亡赔付最高2万美元,所有伤亡人员赔付总额最高4万美元,财产损失最高赔付1.5万美元。他还给两辆车都购买了额外的商业保险。
  另据了解,日本为补充交强险的不足,推出了车主自愿选择的任意保险,每年保费18万日元左右,一旦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法院判多少都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样可以避免车主因车祸而倾家荡产。
    而纵观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交强险的保费会随着市场的完善不断下降,而保额则不断上升。如日本1955年保额还只有30万日元,现在已经涨到了3000万日元;韩国从19世纪60年代以来,保额已经历十多次提升。
(北京日报  2007-07-16)
 
                                   保险经纪人角色凸显 尚需市场磨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保险业发展之间紧密关系的日趋加深,以及保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的服务内容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提高。保险经纪机构的介入业已成为大多数风险状况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工程开工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
  尽管目前保险经纪公司的数量不是个问题,但真正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强的并不多。有的公司几乎没有自己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方案,使得业务拓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市场竞争力难有大突破。加之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人的认识也还处于“初级阶段”,持有“保险经纪人介入将抢走其市场份额”、“保险经纪人替客户说话有损保险公司自身利益”这样观点的大有人在。
  彰显“风险管理”专业角色
  “北京地铁十号线自开工建设以来发生多起地面坍塌等大小事故,每一次都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但除去置身其中的保险业内同行外,很少有人会意识到,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会触动相关保险机构的敏感神经。”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这样说。
  据了解,作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保险经纪人,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上述事故发生后,均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派出工作人员查勘事故现场,并积极准备索赔资料,代表业主与人保、太保两家承保公司协商赔付事宜。到目前在已了结的4起赔案中,业主获得赔款超过千万元。
  保险机构高调介入重大项目工程的风险管理,提供现代保险服务,显示出我国保险经纪业正徐徐揭开久居“深闺”的面纱,逐渐走向经济建设和保险市场的前台。
  在发达国家,企业或个人把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等委托给专业化风险管理顾问早已是一种成熟的惯例。而在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也是在近几年才“热乎”起来的。作为眼下国际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机构的执业特色在于,针对客户特定需求,运用其自身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保险计划和全面风险管理方案。受客户委托,保险经纪人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为客户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的保险公司为其承保。保险经纪公司有别于其他保险中介的一大特点是,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客户利益与保险公司谈判,争取对客户最大优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保险业发展之间紧密关系的日趋加深,以及保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的服务内容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提高。保险经纪机构的介入业已成为大多数风险状况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工程开工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除了前文提到的北京地铁十号线风险管理项目外,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两大工程项目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案例同样彰显保险经纪机构在其中所发挥的特殊功能与作用。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9月,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成为北京奥组委的风险管理顾问,并已向奥组委提供总体保险方案,协助签署北京奥组委的综合责任保险一切险保单,参与审核北京奥组委签署的多份重要合同的条款,协助北京奥组委进行应急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等。相关资料还显示,2006年7月,上海保监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上海世博局正式选定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韦莱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咨询顾问。这两家公司组建的联合工作小组于2006年7、8两月对本次世博会的法定保险进行了界定,并在今年年初成功地完成上海世博会风险预评估报告。
尚处于“初级阶段”
  去年以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变化引人注目。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中介市场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06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首年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实现盈利9936万元。其中在保险代理机构亏损的情况下,保险经纪机构盈利10771万元,同比增长1292%;在2006 年全国总保费收入5641.44亿元中,保险经纪公司占1.89%。包括保险经纪在内的专业中介机构终于开始摆脱阴影,走出低迷。
  “在整个保险中介领域几乎独树一帜的保险经纪公司在近期的抢眼表现,并不能掩盖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难题。如市场主体各方缺乏相互认同感、自身定位模糊、专业人才和技术匮乏、市场建设与展业思路双双滞后等。”一位多年从事保险经纪工作的业内“行家”这样说。
  尽管目前保险经纪公司的数量不是个问题,但真正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强的并不多。有的公司几乎没有自己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方案,使得业务拓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市场竞争力难有大突破。加之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人的认识也还处于“初级阶段”,持有“保险经纪人介入将抢走其市场份额”、“保险经纪人替客户说话有损保险公司自身利益”这样观点的大有人在。
  有保险专家称,“我国保险经纪市场最紧缺的应该是保险、法律、工程管理、医疗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和高级专才,由此导致一些技术含量高、风险大的业务,以及那些高附加值的风险评估、风险咨询等业务反而没有人敢接手。”
  而保险经纪人自身定位的模糊性也成为保险经纪业发展的一大掣肘。保险经纪人职责缺乏准确定位、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概念混淆、保险经纪人所代表利益人立场偏差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经纪人功能作用的发挥,甚至有可能动摇保险经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如何处理好保险纪纪人自身、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界定相对合理的平衡点,实现多方合作共赢,是保险经纪业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
  发展趋势不可逆转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保险经纪市场谋划加速发展无疑契合这一要求。尽管目前还存在诸多发展难题,但保险经纪机构在为重大项目工程提供风险管理方面所进行的探索和取得的重要进展着实值得圈点。谈及此,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投保人的权利意识和风险观念逐步发生变化对保险业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企业、个人观念的转变,保险经纪公司以投保人代表的身份逐步介入过去由保险公司负责或者根本就不为人们所重视的业务领域,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随着自身实力增强和业务范围的拓展深化,不少保险中介机构一改过去主要从事简单的销售、理赔等业务的做法,开始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尤其是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一流公司和近几年快速成长起来的优秀本土公司,他们都具备了足够的实力和经验来满足投保人更高的要求,为保险中介行业赢得了良好声誉。这表明“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实力较强的经纪公司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在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等方面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据了解,不少大型项目的组织者都希望在选择和监督保险经纪人等方面得到监管部门的帮助,而保监会和各保监局都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支持。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等部门就曾接受北京奥组委邀请,参与对保险经纪人的选聘,并关注他们开展保险经纪服务的具体情况。“监管部门可以发挥协调、监督等作用,支持保险中介机构更好地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保监会有关官员表示。
    我国保险市场潜力之巨大举世公认。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保险市场的逐渐完善与走向成熟,保险经纪人作为整个保险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其极富想像力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尤其值得业界去把握和期待。
(金融时报  2007-07-17)

                                            洪灾再唤保险补偿
 
  温家宝总理在王家坝视察淮河防汛工作时已经承诺,淮河行蓄洪区的灾民将得到国家最高标准的补偿。看老天爷脸色吃饭的农民却一直没有一个完善的保险体系,在一场场天灾面前,他们除了自己的双手和社会、政府的救济,就没有别的指望。农业保险这么难,难就难在它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险种,不能按照普通商业保险的要求来设立。
  淮河特大洪水造成巨大损失
  在有千里淮河第一闸之称的淮河王家坝闸,7月3日19时36分,水位猛增到27.5米,突破警戒水位,仅3天时间就上涨近7米。7月10日10时,王家坝水位突破29.3米,达到保证水位,这也是王家坝建库以来所调整到的最高保证水位,安徽淮河全线超警戒水位。也就在这一天,王家坝大坝进行开闸行洪。
  7月10日12时28分是王家坝闸12年来第15次开闸放水,蒙洼蓄洪区顷刻间变成一片汪洋。王家坝闸处在淮河中游的咽喉,这一河段位于淮河、洪河、白露河三河交汇处,由于淮河上游落差大,水流一泻千里,到了王家坝河段落差小,河水宣泄不畅,一旦突发洪水,王家坝就形成滞洪区,对淮河中下游构成巨大威胁。保护淮河中游的安全,是淮河防汛的重中之重。
  11日上午9点,在蒙洼蓄洪区启用后,安徽又启用上六坊堤、下六坊堤行洪区,上午11时,启用南润段行洪区,下午15点,启用邱家湖、姜唐湖行洪区,一天之内4个行蓄洪区被启用,7月12日,又启用了石姚湾行洪区,加上先前启用的河南老王坡滞洪区,8个行蓄洪区的连续果断使用,极大地缓解了上下游压力。
  我们看到,虽然这次开闸行洪,换来了京九大动脉的畅通和中下游城市的安全,但蓄留洪水,也意味着库区内所有的农田将会颗粒无收,同时由于洪水迅猛,所造成的内涝给当地农业和养殖业带来的损失也十分惊人。
  7月13日,也就是行洪后的第三天,蒙洼蓄洪区解放庄台和谐村周边的洪水才稍稍退去,该村主要靠种植蔬菜为主,现在田地全部被淹了,若是收成好的话,每亩可收入五六百元,但是现在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了。
  由于此次淮河洪水来势凶猛,在一些地势低洼的地方,内涝同样十分严重,在阜南县鹿城镇,面对被内涝浸泡的庄稼,许多农民表示,今年的粮食已经没了指望,家里的存粮又不多,眼前吃菜都成了问题。
  据悉,这次蓄洪,直接造成蒙洼蓄洪区18万亩农田被淹没,4个乡镇、一个农场被洪水包围,15.78万人受灾,181平方公里的蒙洼蓄洪区直接经济损失达1.2亿元。
  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在这场大洪水中,为了保护周边的铁路和城市,行蓄洪区的经济损失还是不小,而内涝带来的损失甚至远远超过了行蓄洪区。温家宝总理在王家坝视察淮河防汛工作时已经承诺,淮河行蓄洪区的灾民将得到国家最高标准的补偿。不过,我们也了解到,到7月12日,安徽省阜南县蒙洼蓄洪区的农业损失就已经达到1.2亿元,内涝造成的农业损失更是超过了3亿元,而阜南县去年全年财政收入一共才1.47亿元,那么,这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村民能不能度过这个难关呢?
  对城里人来说,如今买份保险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看病有医疗险,出门有意外险,老人有养老险,孩子有教育险,买车要交交强险,买房要买财产险。可是,看老天爷脸色吃饭的农民却一直没有一个完善的保险体系。在一场场天灾面前,他们除了自己的双手和社会、政府的救济,就没有别的指望。
  农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在农业领域内的一种尝试。农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相比,其独特之处在于农业的可保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农业保险“三高三低”(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和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的特性使其经营往往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保险公司越是亏损就越不愿意开展业务;越是亏损就越要提高费率;而费率提高后,农民又无力投保,遇到灾害时受到的损失也就越大,就越没有能力投保。现在农业险处于尴尬境地——如果按商业化操作的要求制定保险费率,农民根本保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则赔不起。
  在天灾的巨额赔付面前,农业保险处于两难境地。但当前,每逢灾后,国家都要投入专项资金给予救济,这些款项显然不能完全满足灾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且造成了国家庞大的财政负担,灾民自己也觉得国家的援助杯水车薪。那么,能不能找到一把钥匙,打开这根被锁住的救灾链条呢?
  建立农业保险互补机制应是当务之急
  通过农业保险,来帮助农民分散风险早就不是个新鲜话题。我国于建国初期即开设了农业保险,20世纪70年代停止了该项业务。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这一险种长期就处于不景气状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险种数目也在不断减少,由最多时候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不足30个。而自从1996年我国保险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这一险种就几乎处于瘫痪状态。每次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总有人提出来,农业保险如何设立、如何管理?但总也不见实质性的举动,只闻楼梯响,鲜见人下来。农业保险这么难,难就难在它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险种,不能按照普通商业保险的要求来设立。
  在国民经济各个产业中,投入大、周期长的农业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重点保护对象”。而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标准,我国又是世界上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近10年来,自然灾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由于作为独立生产单位的农户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一旦遭遇天灾人祸,几年都不能翻身。自然灾害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本来就已经不堪重负的经济负担。灾后,除政府对一部分生产、生活困难农户进行救助外,这些损失中的绝大部分将由农户自己承担,由于没有保险来“转嫁”风险,目前几乎所有农作物的损失都沉甸甸地压在农民的肩上。
  一边是农业现代化程度迅速提升,农民和农业组织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加,另一边是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在追求利润的本能驱使下逐渐停办长期亏损的农业保险险种。面对农业险进退两难的窘境,作为独立生产单位的农户自身抗灾能力又非常有限,一遇重大灾情,农民只能指望政府的救助。
  有人呼吁,把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保险结合,实际上就是用政府手段弥补市场的缺陷,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不吃亏,农民也就不会再失望了。
  当前,中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难度是空前的。但是,随着我国各项支持“三农”发展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
(金融时报  200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