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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保险全线扩张 “中外”竞争仍然温和
 
  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6月,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62.75亿元,市场份额为4.38%,尚拥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为了拓展市场,外资产险纷纷开始“分改子”。实施此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申请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要进入一个新城市设立新机构,必须由总部重新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而变身境内注册公司之后,外资产险可以在机构布局上更为简单、迅速,子公司的运营也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以往每开设一家分公司就需要2亿元的注册资本,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只要将注册资本提高到5亿元人民币,即可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这样一来,新增一家分公司只需要增加两千万元的资本,仅为原方式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对外资保险来说,“分改子”是低价“圈地”,可以大大降低扩张成本。
  正因为利莫大矣,是故外资寿险公司的全国布点早就如火如荼。去年开始,中宏人寿在江苏、浙江、广东、四川、山东等地不断开设分支机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今年,中宏布点的脚步仍然没有停下,又先后在江苏镇江、四川德阳设立机构。海康、联泰大都会、友邦、海尔纽约等也都纷纷追加资本,加速分支机构的设立。目睹如是状况,业内人士指出,外资寿险频频追加资本之举措,充分反映出了他们急于扩张的“野心”。
  再从外资寿险“相中”的城市来看,对于如何“抢蛋糕”,外资寿险似乎都做到了心中有数:第一步是拿下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第二步瞄准了长三角二线城市,诸如苏州、无锡、温州等城市几乎成了每个外资寿险的必争之地;第三步放眼中西部,四川、重庆、湖北等地的保险市场日趋“闹猛”。
  外资如此这般的“加速度”扩张,是否会改变保险市场的格局呢?有关专家认为,一段时间内,外资还不能“兴风作浪”。以产险来说,外资保险要大张旗鼓地“圈地”,尚需更多时日。因为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改建后的独立子公司,要在完成工商登记手续3个月后,才可按照有关法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从经营来看,外资产险公司很长时间以来都“养尊处优”,只依赖与本国企业的密切关系,并不热衷开发中国本土企业的市场。这种长期养成的“关心自己一亩三分地的性格”,使得外资产险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市场做深。不过,现在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市场“圈地”,肯定能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另外,中外资产险公司的着力点不同。车险仍是中资产险公司的大头,而外资产险公司因为政策限制,不能经营交强险,在车险方面的竞争力明显不及中资公司。这样,外资产险的发展主要还得靠寻找中资保险的“软肋”,比如中资公司业务比较薄弱的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如美亚的产品责任保险在上海市场的份额就达到了30%到40%。
  外资寿险的情况比产险要好,在上海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20%,但要想在短期内与中资公司平分秋色,似乎暂无可能。为了提高资本效益,外资寿险主要的目标客户是高收入人群,这个人群数目前还是少数,相比之下,大多平常百姓仍然是中资保险的忠实客户。
(解放日报   2007-08-08)

                                     新华股东易主只是过渡 保监会或将脱手
 
  保监会应该很快脱手
  历时已久的新华人寿股权转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东方集团8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将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628.8万股股份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每股价格5.99元,总价款为57,676.512万元,占新华人寿总股本的8.024%,此次“保险保障基金”以现金方式结算。
  据悉,这是“保险保障基金”首度出手全面接手我国保险公司股份。至此,保监会已合计持有新华人寿30.554%的股权,成为新华人寿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如此高比例的股权日后何去何从成为悬念。对于这一部分股权的去向,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庹国柱教授认为,“保监会应该会很快脱手,这只是帮助新华人寿摆脱危机的一种方法”。
  新华上半年业务价值提升51%
  2006年10月以来,受董事长关国亮违规投资被查的“丑闻”事件影响,新华人寿在经营上也面临着不小的压力。但据新华人寿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6月,该公司保费收入147.92亿元,年度计划达成率53%,年度化保费增长率为32%。新会计准则下,新华人寿损益项下实现投资收益82.05亿元(含浮盈),同比大幅增长。截至6月底,新华人寿总资产达到1140亿元,公司现有业务价值达到41.54亿元,同比增长51.22%;公司偿付能力达到162%。
  据了解,新华人寿上半年业务结构显著优化。总保费收入中,个人业务占比为33%,同比增加9个百分点;个人新契约期缴占比98%。业务品质保持良好,短期健康险赔付率46.39%,短期意外险赔付率27.6%,个人续期业务二次、三次、四次达成率分别为82.82%、93.26%、96.64%,均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上半年,新华人寿个险业务的发展尤其突出,1-6月,新华人寿个险业务平均增速高达39%,创造了几大业务渠道中的最快增速。其中,个险新契约业务同比增长29%,个险期缴业务同比增长34%,个险续期业务增长46%。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保险销售的一般规律,短期险种对保险公司的贡献高于长期性险种,包括费差、利差和死差等。而对现阶段国内寿险市场来说,个人营销业务对各家公司价值增长的贡献度远大于银保和团体业务。
  保障基金解围 投保人该怎么选
  为处理新华人寿涉及的资金违规事件,保监会已累计动用保险保障资金21.96亿元。
  对于如此大比例的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业内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保险保障基金应用于保险公司被撤销、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况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而动用近两成的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股权,这与保险保障基金的初衷并不符合”。
  就此观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这并不违背保险保障基金的初衷,因为此事件已使新华人寿面临重大的风险,作为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基金的运用也是保监会的明智之举”。
  保险公司的股权之争、利益之争纷繁复杂,投保人如何把养老、看病的钱放在值得长期托付的保险公司呢?庹国柱教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即使是保险公司破产,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来支付破产公司无力支付的保单责任”。所以,本次新华股权的变化并不会影响个人寿险保单的给付。
  “对于普通投保人来讲,理论上是应该选择历史悠久、资本雄厚、信誉良好、服务周到、诚信经营、业绩尚好、偿付能力强的保险公司,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很难选择,这就要求投保人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庹教授指出。
  “近几年,中小型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也很好,如果其产品特点符合投保人的要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很好,这样的保险公司投保人都可以选择。”庹教授表示。
(理财周报  2007-08-13)
 
                                  预定利率调整势在必行 保险业面临大调整
 
  “保险公司不是储蓄所,不能简单比较预定利率和储蓄利率”
  8月15日之后,银行存款利息税将调低至5%,一年期实际利率将变为3.16%。这是自现行寿险预定利率制定以来,第一次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出现倒挂现象。一边是红红火火的股市,一边是进入升息通道的银行储蓄,面对这种状况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有何应对措施?投保人又该怎么选择呢
  预定利率可提高也可联动
  为此,许多保险公司高管和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提高预定利率,以缓解储蓄型险种的销售压力。
  对于保监会是否会修改现行的预定利率,保险行销集团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宏斌说:“预定利率调整势在必行。”从保监会近期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透露的消息来看,本月内应该就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法。
  那么保监会将以什么方式调整预定利率,幅度又会多大呢?一位长期从事保险行业研究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保监会应该会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即使调整,幅度也会非常有限。“1997、1998年的时候,保险公司寿险的预定利率非常高,达到8%左右,为了应对连续降息的压力,保监会设定了2.5%的统一预定利率。当时就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所以我认为此次保监会的决定必然会非常谨慎。”而保监会相关人士也透露,即使提高预定利率,幅度也不会很大。
  其实一次性提高预定利率并非唯一的选择。生命人寿总经理李钢就曾公开表示,他建议寿险利率改革参照香港联系汇率制,即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上20%的方式,以保证保险产品的优势。
  但是对于这种跟着利率跑的方式,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裘星熙秘书长持保留意见。裘秘书长对理财周报记者说:“预定利率跟着银行利率走的确是一种办法,但银行利率随行就市,变化比较快,如果紧跟,只会让保险业越走越窄。而且修改预定利率,必然会增大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随之受影响的还是投保人。”
  财险收益提升 间接与利率联动
  面对利率倒挂的现状,保险公司又该怎样应对呢?理财周报记者采访的多位相关人士都表示,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强宣传正确的保险意识。
  裘秘书长:“保险公司不是第二储蓄所,购买保险产品也不是投资,绝对不能简单比较预定利率和储蓄利率。”让百姓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从事保险行业研究的张先生认为由于分红险、投连险这些具有投资功能险种,使得保险公司总体上受到的冲击并不是很大。而陈宏斌则表示,如果要缓解寿险类产品的销售压力,保险公司应该开发推出新的产品,以吸引顾客。
  通过市场的反映,我们可以看到部分财险产品已经先于寿险产品采取了应对措施。华安财险发布公告,宣布华安金龙家庭财产保险的年收益率从4.44%上升为4.7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年收益率从4.07%上调至4.34%。华泰财险也表示,加息后其两款家财险年收益率也一样上升0.27%。虽然没有采取联动策略,但是从收益率的上升幅度来看,还是与此次升息保持了相同的幅度。
  另一款大地保险的“安心居家”家财险就采取了利率联动计算方式,其年收益率计算方式为“银行3年定期存款税后利率+0.4%”,不仅包含升息因素,同时将减税的因素也联系在一起。
  除此之外,人保健康推出的护理险也打出了“汇率联动”的旗号。与上述的财险和投资型险种不同,护理险的目的在于人身保障而非收益,所以不存在类似于“年收益率”的概念。所以人保健康通过“满期客户奖励金”的方式与利率挂钩,最终的奖励金除初始值外,还会加上一定比例的保险期间内每次利率上升额之和。
  从这些保险公司的举动来看,似乎收益与利率挂钩是规避利率上调的最简单的方法。但是裘秘书长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其实很多,比如提高保额或是提高给付,用扩大保障的方法来吸引客户。重要的是让投保人获得更多利益,让他们更加信任保险公司、信任保险产品。”
  保险、股市、银行的资金博弈
  虽然外界讨论最多的是寿险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之间的竞争,但是实际上这是一场三方博弈,而火爆的股市正是其中的另一大制衡因素。
  股市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资金进入,不仅保险业,银行同样面临挑战。调整后的存款利率与CPI的增长速度相比,仍然是负利率状况。所以许多曾经被吓退的百姓再次进入股票市场,今年3月就曾出现沪深两市新增开户数连续10日突破10万的盛况。7月23日,新增开户数再次突破10万,达到107324户。
  其实央行提高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的本意不仅是为了对抗持续飚升的物价指数,更关键的原因在于希望通过高利率吸引一部分资金退出股市,缓解流动性过高而带来的结构性问题。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股市表现抢眼,短时间内解决资金流向问题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百姓的趋利心理可以理解,但是投资短视和对风险的规避意识、能力却没能在股市大跌之后有所醒悟,这一点才是导致保险新产品面临销售压力、已售产品应对退保压力的根源所在。
    若说中国金融市场的三足鼎立态势已初露端倪,那么保险行业仍然属于一条“细腿”。面对来自银行和股市的压力,保监会所采取的谨慎态度和保护措施可以说帮助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备政策环境。所以无论是预定利率的变动,甚至是由此引发的改革,都将以谨慎为基调。
(理财周报  2007-08-13)

                                    保险公估机构:打击保险欺诈的新势力
 
  保险欺诈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如今在广州的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的公估机构对可疑赔案进行相关调查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根据广东地区保险公司与保险公估公司的初步估算,在委托调查或复勘的理赔案件中,有20%-30%存在夸大赔款金额或骗赔问题。保险公司委托公估公司从事保险欺诈案件调查,可以大大减少保险欺诈的比例,提高保险经营效益。
  保险欺诈从保险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由于保险公司缺乏风险管理的经验以及保险欺诈防范的专业知识,保险欺诈已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公估调查斩断保险欺诈的黑手
  2004年8月,广州图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报案称,该公司放置在黄埔区冠豪数码大厦内的一批价值1400万元的IBM小型机电脑服务器遭受雷击,致使部分设备受损,损失金额约323万元。当时平安保险广分理赔部门感觉可疑,于是委托广州亿和公估对案件进行调查。亿和通过缜密的分析和调查得出结论:图玛公司雷击案是伪造的,涉嫌骗取平安保险公司巨额赔付金。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于2005年1月22日,亿和公估协助平安保险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报案。2005年12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判处涉案人员吴某、蔡某、庄某保险诈骗罪名成立。
  2005年7月8日,被保险人驾驶宝马轿车在行驶的途中,追尾碰撞一辆小轿车,造成两车受损。保险公司出于职业的敏感觉得案件可疑,于是委托亿和公估对案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经亿和公估深入的调查证实:宝马轿车在2005年7月5日夜间与一辆外地货车发生碰撞,获得对方赔偿后,在该车未有修复的情况下,于2005年7月8日由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司机合谋制造虚假事故,意图实行一次事故,多次索赔,以骗取高额保险金。保险公司成功拒赔。
    据广东省保监局中介监管处副处长徐君良介绍,如今在广州的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的公估机构对可疑赔案进行相关调查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根据广东地区保险公司与保险公估公司的初步估算,在委托进行调查或复勘的可以理赔案件及车险理赔案件中,有20%-30%存在夸大赔款金额或骗赔问题。保险公司委托公估公司从事保险欺诈案件调查,可以大大减少保险欺诈的比例,提高保险经营效益。如亿和公估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调查车险可疑案件中,平均减损比例约为35%,直接为保险公司减少损失700多万元,接受委托追偿车贷险欠款,为保险公司减少损失超过5000万元。而保险公司为此支付的费用不足100万元。
  市场需求催生专业公估调查
  据徐君良介绍,广东各保险机构一直致力于打击保险欺诈的工作。广州人保系统开展对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从2004年下半年清理车贷险业务开始。在清理过程中,公司发现一些保险欺诈的案件,在对广州人保内部的理赔人员也进行调查和抽查的同时,因为人力物力的限制打击效果有限。直至市场上出现专业的公估公司,广州人保与公估公司合作打掉了几个专门以骗取保险赔款为生的团伙,有效地起到了震慑和预防作用。
  广东平安系统的对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也始于对车贷险的立案和追偿工作。该公司专门设置疑难案件调查组,对所有赔案进行后续监督,发现存在疑点的案件,也因为人力和物力的问题需要委托公估公司进行调查。公估公司取得的证据后,广东平安的法律部门再进行甄别和复核,最终决定能否作为拒赔的依据。2006年1-9月,该公司共委托对352件可疑赔案进行调查和复勘,委托金额1462万元、减损65件,减损金额597万元、减损比例40.8%。
  保险欺诈案件调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同于简单的查勘、理赔、定损;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刑事侦查。需要具有专业技能、专注精神的人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可以说,正是因为保险欺诈的专业性和保险欺诈案件调查的专业性催生了专业的公估调查机构的诞生。
  用徐君良的话来讲,亿和保险公估能够顺利通过保监局的批复,得益于公司职工队伍的专业性和前期与保险公司的调查合作。亿和公估成立之前,公司在车贷险追缴方面的成绩得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承认。也正是在和保险公司越来越多的业务往来中,公司负责人发现了保险公司在“保险欺诈调查”方面的极大和迫切的需求。在广东保监局的支持下,亿和保险公估在2004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明确了“从事保险调查、风险管理、资信管理等”业务范畴,主要提供“财产保险”及“人寿保险”承保前的检验、估价、风险评估;出险后的保险疑案调查以及风险管理等服务。公司主要处理了三类业务:车贷险借款人欠款追缴、对可疑保险理赔案件调查、车险理赔案件复勘。成立几年来,得到保险公司的充分肯定。
    新生势力遭遇发展瓶颈
  亿和公估通过对委托案件的总结,把中国保险市场的欺诈行为归纳为以下方面:
  * 事后投保
  * 故意制造事故、夸大损失
  * 一次事故,重复索赔
  * 伪造事故现场及伪造证明资料
  * 故意扩大损失程度
  目前来说,车险欺诈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对于不同类型的保险欺诈案件,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这就涉及到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问题。也正是受制于人才,亿和的业务始终不能迅速发展,往往是案子多,人手不够,而社会上又招不到适合的人。
  由于保险欺诈案件的特殊性,案件的调查和追踪需要公司拥有一支具有深厚行业和专业背景、长期从事保险业务、保险理赔的优秀公估师团队,以及由各行业技术精英、专家组成的庞大的顾问网络体系。人才培养的相对滞后性必然会影响专业公估调查的业务发展。也正因为如此,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从事“保险欺诈调查和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公估公司寥寥无几。用平安广分副总经理李常春的话来说:“对于我们保险公司而言,像亿和公估这样的公司是太少了,我们需要有更多的合作伙伴,也需要有更充分的选择。”而亿和公估的董事长孙海鹰也是这样评价自己的独特地位:“正因为我们没有竞争对手,我们反而失去了很多机会,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
  相对于人才的问题,可能有一个更待及时解决的身份尴尬问题。对于遭到保险公司质疑的公估的“调查”身份,广东保监局明确了立场: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是保险公估机构业务范围之一,对保险公估机构参与欺诈调查和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将保险欺诈案件调查业务明确为公估机构经营范围。
    此外,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保险欺诈属违法行为,并在《保险法》和《刑法》中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总体来看,“法规对保险欺诈作出规定”、“理赔欺诈是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显然不能对保险欺诈行为产生有效的打击,而司法机关只对已经构成事实诈骗的行为进行惩罚,对于诈骗未遂以及被保险公司或公估机构及时阻止的诈骗行为没有相关的惩罚;另一方面,公估公司的调查结果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认可。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影响保险机构和公估机构打击骗赔的力度。因此保监会应当积极推动研究反保险欺诈立法,制定更具操作性的相关法律,使防治和惩罚保险欺诈犯罪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而在立法出台之前,应推动行业内的反保险欺诈法制建设。
(中国保险报  200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