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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再保险业务自留额的确定
成显赫
原保险公司确定自身的自留额是再保险业务的第一步,也是其核心业务之一。自留额是保险公司根据其自身的承受能力(含总承受能力和险种承受能力)而确定的每一危险单位自己所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的最大限额。由于保险公司经营险种的多样化,且每一险种又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不同险种自留额的高低也有所不同。但是总的来说,任何自留额的确定都要考虑以下因素.并要以这些因素为基本原则。 一、非技术性因紊 非技术性因素指的是国家通过法律要求办理再保险的有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自留额 我国《保险法》第98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急和的四倍。”作为一个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的经营必须要有资本作为后盾,这些资本的来源有很多方面,而资本的多少决定了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保险公司在制定自留额时要从资本大小的角度子以考虑,一家资本金大的公司,一定会比资本金小的公司自留额比例要大,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越大,其自留额也就越高。资本金与自留额的比率是所有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一个主要内容,我国《保险法》第98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通过法律进行监管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