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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寿险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调整
武鸿义
一、我国寿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界入商业保险,甚至以社会保险之名,行商业保险之实的混乱清况没有得到解决,名目繁多的基金’.保险”混淆了两者的界限.给一些不法集资开了方便之门,更主要的是由于资金的不安全.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坏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2.连续降息给商业银行和大中型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对长期寿险形成了“利空”,降息必然降低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1997年10月份的第三次降息,央行规定寿险利率为4-6.5%。为了赢得客户,各保险公司基本选择了最高限的6.5%,这并不是说保险公司能够有把握在今后几十年都保证取得已6.5%以上的回报(还要剔除各种成本费用支出).是因为怕失去现有的市场,不惜冒今后亏损的风险争揽客户现在的情况是.在长期寿险业务中,降息前8. 8%复利的业务占80%以上,1997年3月份以前的参考利率高达8%。10月份以前也在7. 5%以上。如果某寿险公司1997年3月份以前寿险保单年回报率为9%,3月份到10月份间保单年回报率为8%,10月份至1998年2月份回报率为5%,再扣除费用、税金、给付以后,寿险可投资资金目前最多占当年保费收入的65%,,依此计算,目前占当年保费收入65%的投资回报率须达13%以上,高出社会平均利润率7个百分点,这个压力十分沉重.在资金运用乏力的现状下.必然出现业务多做多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