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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轮共损案的处理及其启示
王柞森
一、案情简介 1993年7月2日,\"ARTI\"轮装载着共约2. 4万吨生铁和钢材自印度某港口启航来我国,其中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方”)保单HN76/CP93—042项下承保的3,849. 65吨钢材,保险金额为1 , 509, 753. 00美元,保险范围为平安险附加短量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战争险。但该轮开航后不到4$个小时,船长就发现船壳板与骨架脱开.而不得不将船就近挂靠印度另一港口避难,同时船方宣布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