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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公司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冯乃宪
保险公司管理机制的有效性是由保险公司内部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其核心有二:一是加强对承保标的的风险控制;二是促使经营收益率达到最优。即通过经营管理者选择有效的风险选择与风险控制的组合,降低与化解各类经营风险,获取正常收益率。从当代我国保险史来看,中资保险公司起步较晚,时间较短,整个市场尚处于培育与发展阶段:保险费总收入占GDP的2%左右,人均保费只有80元人民币。更主要的是,面临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世纪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政府保险监管部门不断提高监管力度,保险公司必须认清现阶段发展与管理的复杂性和有效性,根据国情,借鉴国际同业的成功经验,总结探索管理的新思路。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