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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李长业
一、保险公司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保险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了保险公司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一方面,保险公司属于经济服务类公司,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是建立在受法律保护的保险合同基础之上的,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绝大多数是保险合同纠纷;另一方面,保险行业属于服务业,需要与各行各业打交道,保险标的更是包罗万象,而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可能精通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一旦保险双方因故不能达成谅解,也必然导致法律纠纷;再者,保险公司作为法人,日常工作中,除保险事务以外的其他仲裁案件也不可避免。 2.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是新形势下维护保险合同严肃性的需要。各类保险合同、协议一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即受法律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合同亦即“法律”。目前,商业保险行为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人们对保险己不再陌生,保险在个体上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如保户交几千元保费,就可能获得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保险赔偿),促使不法分子“研究”保险,想方设法钻保险合同的“空子”,致使保险诈骗案件不断上升,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正常利益,同时损害了合法保户的利益。所以,在当前保险法律体系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必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提高警惕,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