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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财险如何面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挑战
李久文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步伐逐步加快,在企业出售、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小企业、集体企业以产权出售为主,彻底放开。产权制度改革对以企业财产险为主的产险公司的业务,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对传统的承保、理赔、防灾等业务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对传统的处理业务惯例和原则冲击很大。一厂一率、一厂一单、大保额、高保费、签单即付保费的保险卖方市场已成为过去。 一、企财险业务出现的新情况 1.投保积极、交费迟疑 中小企业通过产权改革变成了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多数成为私营企业。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风险及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了如指掌,投保意识很强。签发保单不费太大周折,很容易达成保险协议。但收缴保费相当困难,所欠保费一拖再拖,或缴纳少许保险费,出险以赔款相抵,若逾期不出险,保险费将成为呆帐,催要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