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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酝酿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细则
 
    “我们正在制定基础设施投资的债权计划和股权计划,债权投资计划的草稿基本上已经完成了。”9月23日,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健勇在“全国信托业第二届峰会论坛”上透露,制定分类投资细则是为了加强保险资金治理,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孙健勇表示,和以往的投资办法相比,正在制定的两个细则做了一些改进。首先,要建立市场登记制度;同时通过强制托管来进行资产隔离;还有就是凭证化,使信托计划可以流通。
  他说,目前的低利率环境对保险行业是致命的打击,保险资金中长期投资策略就是减少投资品种对利率的敏感性。按照上半年的速度,今年新增保费的规模会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保险行业到年底大概还有2000亿元的投资额。
  “我们第一个办法就是跟实体经济挂钩,现在的困难是有很多资金,但是找不到合适的产品投资。”除基础设施投资之外,保监会另两个投资策略就是保险资金国际化和进行国内的股权投资。
  对于市场关于保监会将于近期上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额度的说法,孙健勇在接受采访时予以否认,并表示保险公司现有额度都还没有用完,年内都不会再次上调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额度。
  对于市场上较新的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保监会也表明了当前的投资态度。孙健勇表示,商业银行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虽然央行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但是商业银行本身推出这种产品的动力不足,而对于券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ABS),市场动力强,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最后,他特别强调,要加强资金的治理结构,减少系统性风险。“以前证券公司问我,为什么保险资金不能买他们的集合理财产品,你是一个公司做一个产品,一个产品一个运作规程,共同基金为什么好,强制进入,强制托管,治理结构非常清楚,产品的好坏只体现在收益率上,不会出现很大的系统性风险。”
(第一财经日报 2006-09-25)
 
                                 保监会举办首届中国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论坛
 
    9月17日,由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财产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中国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论坛作书面发言,他指出,我国汽车保险产业的发展正处于探索时期,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汽车保险产业链上的各主体要着眼长远、加强合作、互相支持、诚信经营,共同推动汽车保险产业链的繁荣发展。
    本次论坛以汽车保险企业为核心,组织汽车保险产业链中各主体共同探讨产业链和谐发展问题。来自保险监管部门、科研院所、各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代表就《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创造的机遇,推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汽车保险产业链发展的影响,保险监管机构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汽车保险产业链和谐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汽车保险产业链中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汽车保险产业链现状分析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6-09-18)
 
                            保监会举办交强险单独核算管理办法与费用分摊指引培训班
 
    近日,中国保监会在京举办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培训班,中资产险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各保监局业务骨干共13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系统地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操作原则和监管要求,并就各公司具体执行过程中反映较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培训班上,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强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是保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两个文件的发布实施对保险公司准确反映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果、规范保险公司费用分摊行为、加强保险公司效益分析和切实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公司应当以此为契机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逐渐从粗放式发展模式向集约化发展模式转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今后,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对保险公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控制、核保核赔等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公司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效益为导向的经营模式。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6-09-22)
 
                                      保监会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
 
    日前,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举办保险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各保监局和机关各部门的部分业务监管干部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作为“五五”普法规划工作的一部分,以提高保监会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对目前保险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
(证券时报 2006-09-24)
 
                                       强制环保险两年后启动
 
    据悉,中国保监会联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共同推进的“强制环保险”可行性研究业已完成。
  保监会将推行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并存的“二元化”保险运作模式,强制环保险试点启动时间将在2009年后。
政府用财政资金赔偿重大污染事件损失的做法,给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为改变这一情况,中国有意在两年后推出强制环保险。过渡期内,商业环保险将成为暂时性的措施。
  最近发生在甘肃徽县和湖南岳阳县的饮用水污染事件,使人们联想到2005年的吉林松花江污染、广东北江污染事件。
  一次次水污染事件的背后,有着相同的困境: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充分、及时的赔偿;另一方面,由于索赔金额超出企业本身的价值,企业可能面临关闭破产。
  这使得几乎在每一次污染事件之后,各级政府都成为最后的买单者。仅2005年,就有118 亿元财政资金被用于这类赔偿。为缓解财政压力,国务院已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强制环保险”,期望利用保险机制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  
  之所以两年后推行,是因其涉及到中国相关法律的变更。据悉,国务院有意将强制环保险纳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让具体内容转化成制度实施,需要经历研究、计划、调研、反复认证,以及多个主管部门协调的过程。
  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国务院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尽快制定“强制环保险”,利用保险机制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
  据悉,自去年吉化爆炸事件后,保监会就联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启动对“强制环保险”的一系列可行性研究。目前,双方已达成多项共识,并拟定了强制环保险的基本框架,但该制度的试点推广预计要到2009年后启动。
    据保监会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透露,强制环保险将采取以强制保险为原则、自愿保险为例外的投保方式,对可能出现高度危险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企业,采取强制的投保方式,企业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商业保险投保。
  基于此,强制环保险将推行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并存的“二元化”保险运作模式,承保范围将覆盖与水、气或者固体废物相关的突发性污染事件。
    至于保险赔偿额度问题,目前考虑的是采取限额赔偿制。也就是说,只在一定额度内予以赔付,赔付额度将和现行的环境污染侵权人的限额赔偿一致。
(财经时报 2006-09-23)
 
                                  人身保险从业资格认证秋季开考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即“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秋季考试于本月23、24日在全国32个城市正式进行。为使此次考试顺利进行,保证整个项目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资格项目考试办公室参照北美精算师和中国精算师考试模式,对本资格考试制定了审慎的标准流程,进行了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项目由中国保监会倡导、参与、推动与认可,并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资格证书,是中国人身保险行业知识标准化、系统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资格体系。几年来,项目编审委和执行单位组织全国300多位专家学者,加强了项目各项管理建设工作,使项目运作的条件越来越成熟。目前已推出考试教材17本,即将完成两门员工福利规划师专业教材后总计19门考试科目。整个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中国自己推出的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平台。资格项目自2005年试运行考试,今年正式考试以来,广大从业人员响应热烈,参考人数越来越多。目前已有1100多人获得中国寿险管理师中级资格,68人获得中国寿险管理师高级资格。本次考试参考人员突破10000人次。超过去年全年的总考次,比今年上半年增加了67%。
  据悉,本次考试除正式推出的“中国寿险管理师”和“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高级资格考试外,还推出了“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的试运行考试。除了本周23日、24日外其余考试科目安排在10月14-22日两个周末举行,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两门专业科目考试将安排在12月15日举行。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中国人身保险行业的素质,为行业转型提供优秀人才,对推动中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的网站是:http://www.xpcle.com 。所有资格项目以及考试相关信息都在网站上有详细公布。
(中国保险报 2006-09-25)
 
                北京保监局制定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工作计划
 
    北京保监局紧密围绕保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确定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为实施“三个一”工程、宣传贯彻《若干意见》、加快重点领域发展、推动行业自主创新、加强和改善监管、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等8大类29个小项,明确了主办处室、完成时限及责任人,确保《若干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6-09-21)
 
                                       北京保监局调研规范银保业务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文件,近日,北京保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保险公司、银行落实保监会70号文件的情况,并征求其对北京保监局、北京银监局联合转发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通知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规范北京银行保险市场秩序的措施。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6-09-20)
 
                                      上海中外保费收入比例达82∶18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非现场监管工作报告,截至8月底,上海市保费收入合计278.57亿元,同比增加55.89亿元,增幅为25.10%。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72.20亿元,同比增加8.15亿元,增幅为12.73%。寿险公司保费收入206.37亿元,同比增加47.74亿元,增幅为30.10%。产寿险保费收入比例为26∶74。中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为82∶18。
  截至8月底,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合计55.49亿元,同比增加7.22亿元,增幅为14.95%。其中财产险赔款28.34亿元,同比增加6.60亿元,增幅为30.37%;寿险给付21.00亿元,同比减少0.38亿元,增幅为-1.80%;健康险赔款给付4.97亿元,同比增加0.68亿元,增幅为15.94%;意外险赔款支出1.18亿元,同比增加0.32亿元,增幅为37.19%。
  截至8月底,上海市共有保险公司69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29家,人寿保险公司30家,养老险保险公司2家,健康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3家,保险集团公司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
    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市共有保险中介机构181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87家,含分支机构9家,保险公估机构33家,含分支机构9家,保险经纪机构61家,含分支机构26家。8月份新增保险中介机构4家,分别为上海途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普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雅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直属营业部和北京中达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华工商时报 2006-09-17)
 
                               上海保监局披露景全公司非法销售境外保单侦破细节
 
    对于上海保监局对英属维尔京群岛景全责任有限公司(下称“景全公司”)上海代表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予以处罚30万元的决定,9月21日,上海保监局详细通报了这一案例的查处过程,很多细节属于首次对外公布。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该监管局是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的时候,先后接到保监会国际部转来的北京保监局有关报告以及上海市民的举报,反映有一公司以Healthline Asia 的名义向我国境内的外籍人士销售境外保险公司的健康医疗保险产品。“上海保监局根据举报提供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举报中提到的地点实际是一个虚拟办公室,并非实际办公地点,通过寻访,最终确定其实际办公室位于上海市威海路上的一幢商务楼内。随后,和上海市公安局经侦二支队、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局进行联络,对该代表处的办公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检查中,相关部门发现, Healthline Asia 实际上是由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为景全公司所运营的一个品牌,该代表处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为有关信息技术咨询的业务联络和市场调研。而其实际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向中国境内,主要是向上海和北京两地的外籍人士介绍和推销具备国际医疗网络服务的健康医疗保险产品。“其一方面为境外保险公司推销健康医疗保险产品,另一方面也为境外的一些医疗服务提供商提供维护医疗网络、相关健康医疗保险产品推销等服务,同时还建设以Healthline Asia 为品牌的自有医疗服务网络,并推相关健康医疗保险产品。”上海保监局上述人士表示。
    “该代表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活动采用的是两头在外的形式,即由其境外母公司和境外保险公司确定代理销售关系,并结算佣金,境外母公司向境内的代表处提供经费。”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同时,现场检查时所发现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在境内的客户有近300名,包括国外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国际学校的外籍教师及学生等。”而以往地下保单的销售对象为收入相对比较高的内地人士。上述人士还表示,以往在内地进行保单销售的,主要是以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居多,而这次则以欧美的公司为多数。
  “境外保险公司通过境外非保险公司设立在境内的代表处进行境外保单的销售,这一手法是新出现的。”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案例的一个明显特点是景全公司本身业务当中就有医疗服务网络,而且其推销的也正是相关的健康医疗保险产品。”
  “30万元的罚款,实际上已经超出了保监局的职权范围,这一数目是保监局报告保监会后,经保监会同意才最后执行的。”上海保监局一位相关人士最后表示。
(第一财经日报 2006-09-25)
 
                                  上海启动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招标
 
    从目前情况看,用火灾公众责任险这种市场机制来解决公共场所火灾善后赔偿,是最好的方式。据悉,就在几天前,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消防局共同组织“上海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招标会”。据相关人士介绍称,这次招标会主要是为了向上海全市具有财产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征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保险方案和风险管理服务方案,此类招标在国内并不多见。上述相关人士称:“上海全市大约有20家财产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从参加会议的保险公司数量来看,几乎囊括了绝大多数在沪财产保险企业。但是该人士并没有进一步透露该次招标会的最终结果。
    今年上半年,上海保监局已与消防部门对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制度进行调研协商,并初步拟定了《关于在本市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基本思路,将在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娱乐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先行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推广。
(第一财经日报 2006-09-21)
 
                                 湖南整顿保险中介市场 清退保险黑中介
 
    “违规跨区域经营,不使用保险中介发票,协助保险公司洗钱……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必须坚决予以整治。”9月22日,湖南保监局副局长张霁明在湖南省保险中介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保险监管部门已完成了对中介机构财务、业务真实性专项检查,下阶段将对违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清退一批机构。 
    湖南长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处于强制退市机制之中。  
  截至今年8月,湖南已经批准设立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达到60家,比2004年增加30家;共核准兼代理机构2006家,较2004年底增长47.71%;全省保险营销员已发展到7.29万人,其中寿险营销员6.59万人。2006年上半年,湖南专业中介、兼业代理、保险营销员三大保险中介业务渠道共实现保费收入62.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1%,占全省总保费收入的77.32%。  
    此外,湖南保监局还将加强对交强险业务手续费的检查,各公司和机构交强险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比例不得突破4%。
 (长沙晚报 2006-09-23)
 
                               青海保监局旅游局联合推动旅游保险工作
 
    近日,青海保监局和青海省旅游局针对在青海省内联合推动旅游保险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各保险机构、旅游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两部门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保险公司和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利用保险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意识,不断完善旅游保险工作的机制,强化保险功能和作用,有效保障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青海省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做到诚信规范经营。承保旅游保险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机关备案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和费率,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并逐步建立与旅行社管理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体系,促进旅行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化解旅行社经营风险。同时,要规范经营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向旅行社支付旅行社责任保险业务的代理手续费、回扣等,也不得向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旅行社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必须取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并在“手续费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中国保险报 200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