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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出台 取消投资股票20%上限
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了细化。
其中,提高了固定收益投资比例,降低流动性投资比例,同时取消对股票投资20%的上限。
《办法》将自5月1日起施行。
细化投资比例
《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进行了细化和拓宽,除了原规定的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还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近年新增的金融产品,纳入其中。但不动产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则未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