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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洪水保险已到紧要关头
截至2011年1月31日,美国洪水保险巨额的债务和利息达到了177.75亿美元。在现行法律下,FEMA即使将洪水保险费率增长到法律规定的最高值——每年10%,也很难连本带息偿还NFIP所欠的负债。 自从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和2008年“艾克”飓风引发巨大洪水灾害后,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简称NFIP)被美国国家审计署列为高风险的政府项目,美国国会一直试图通过改革扭转NFIP当前债台高筑的局面,实现财务稳定性和可持续经营目标。2011年初,美国保险、住房和社区机构分委会主席、伊利诺伊州共和党议员朱迪•比格特提出了一份修改洪水保险有关法律的讨论草案,即《洪水保险改革法2011》草案(H.R.1309)。目前,经过两次听证会的讨论,美国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下设的保险、住房和社区机构分委会已于2011年4月6日通过该草案。按照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这一议案将被分别提交至金融服务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逐级审议,倘若得到逐级批准后,最终将由总统签署成为法案。虽然道路还很长,但是与美国洪水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改革的历程相比,只是沧海一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