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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营销员“两证”自查活动

    近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决定对全市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资格证》、《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的考证与发放、流动登记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近年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对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资格证》、《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的考证与发放、流动登记、奖惩信息通报和继续教育等情况实施了电子化管理,较好地保证了营销员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但随着上海市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个别营销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给市场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鉴于此,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决定对保险营销员持“两证”上岗情况开展大检查。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保险公司进行自查,对照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各公司上报自查的结果,提交整改报告;第三阶段:由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专项抽查,并向各公司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对突出的问题提交上海保监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