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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责 承保公司应先行赔付
车损险“无责不赔”曾备受诟病,目前北京地区正在理顺赔付流程。北京保监局联手交管局对外披露,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耍赖”时,无责方保险公司应协助车主索赔或先行垫付赔款。 车损险条款中均有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无责受损应由对方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者险”)来支付。然而,无责车主在索赔过程中,全责车主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却往往怠于赔付,常常引发纠纷,尤其是全责车辆没有投保三者险时将使索赔困难重重。因此,车损险“无责不赔”一度被质疑为霸王条款。保监会曾于今年2月份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车损险无责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标准和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