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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印发车险自律补充规定
近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召开财产险专业委员会201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坚持车险自律、维护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稳健发展、改善车险理赔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达成共识,并制定印发了《车险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2011年7月)》,以进一步规范上海车险市场的经营,促进车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车险检查力度,并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并在自律中发现问题且有一定依据的车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将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其进行全面、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约现象的,按规定扣除违约保证金,在业内实施通报,并按其违约程度和频度提请监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