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就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请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怎样的? 答:《通知》初步明确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即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引领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防范系统性风险,从我国保险业实际出发,鼓励创新、提升服务、扎实推进、稳步实施,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解决商业车险条款、服务中存在的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坚持加强行业自律和公司内控,推动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