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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驾照过期为由拒赔 被事主告上法庭
律师李声扩表示,驾驶证刚过期,此时发生车祸事故,若事后驾驶员成功申请换发了驾驶证,并且事故发生时间在新的驾驶证有效期内,此时驾驶员不属于“无照驾驶”。 事件背景 4月16日的《法制晚报》报道,2011年6月8日8时许,北京怀柔区车主卢某驾车与他人发生追尾事故,顺义交通支队认定卢某全责。卢某为此支付了修理费1万多元。事故发生时,卢某驾照超过规定的年检换证日期6天。于是,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是免赔内容之一”为由,拒绝赔付。不甘心就此忍气吞声的卢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怀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