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魏迎宁:发展保险教育 提高保险意识 在开幕式上,中国保监会魏迎宁副主席做了题为“发展保险教育,提高保险意识,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报告。他指出,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教育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6〕24号)之际,中国保险学会举办此次论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险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保险教育是塑造现代公民、建设现代经济、构建现代社会和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保险教育工作在保险业界、教育界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成绩,高等教育保险学科建设得到加强,保险知识开始进入中小学课程,保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取得积极成效。魏迎宁副主席同时也指出,目前我国保险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总体上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应在科学性原则、公益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及统筹性原则的指导下,继续加强保险业与教育界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建立与完善包括普及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各种从业资格认定及专门技能培训的多层次保险教育体系。(中国保险学会 2007-04-15) 孙霄兵:中国教育发展与保险业的进步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孙霄兵司长在论坛上发表了“中国教育发展与保险业的进步”主题演讲,他认为,开展保险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具有现代安全和风险意识,提高生存和发展质量的新公民的客观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学校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为了进一步开展保险教育,他建议:一是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致力于培养广大学生的基本的保险意识。二是根据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保险专业教育。三是积极发展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四是加强教育界与保险业的紧密合作。进一步完善高校保险专业教育,探索中小学保险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中国保险学会 2007-04-15) 周道许:加强保险教育 夯实行业基础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周道许副主任从全社会、全行业、机构主体和受教育个体四个层面阐述了加快发展保险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剖析保险教育存在的问题,他认为,目前的保险教育体系机制不完善,高校学历教育与保险实践存在脱节,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重视不够,保险教材建设相对滞后。 如何加强保险教育?周道许副主任认为,在高等院校保险学历教育方面,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保险教育和理论研究基地建设,推动保险业界和教学科研单位的有机结合。中小学校保险知识普及教育方面,要结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和公共安全教育,适当渗透和丰富与保险教育有关的内容,使之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 在保险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方面,扶持有条件的保险职业院校尽快做大做强,成为服务全行业的职业教育基地。鼓励行业公司积极参与合作办学,加大对保险职业教育的投入。 在保险教材建设方面,进一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研发中小学保险教材、保险职业教育教材和保险培训教材,以适应普及保险教育和培养保险人才的需要。 在与教育部门合作共建方面,建立保险业与教育界合作共建的长效机制,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加强与教育部门社团组织的联系,研究设立持续推进保险教育的专门机构,开展保险业人才需求预测,积极参与制订保险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方案,推动保险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中国保险学会 2007-04-15) 黎宗剑:加强保险教育是解决保险业人才问题的根本出路 中国保险学会黎宗剑秘书长在论坛上介绍了中国保险业人力资源现状与对策,并谈到了保险教育的发展方向。他认为,中国保险从业人员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不断增加而日益增长,公司职工和营销人员总计现在已接近200 万人。这样的发展速度和人员规模,已经与2001 年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结合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分析,中国保险业在人力资源方面却仍然存在人才数量相对不足,人员素质总体偏低,人员结构亟待优化,人才流动亟待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黎宗剑秘书长建议,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全体公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改进学校教育和学历教育,注重培养操作能力和实战经验;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社团的作用,建立和规范保险专业资格认证体系;调动和利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综合规划和协调沟通,切实发挥监管机构、大专院校、保险社团和保险公司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中国保险学会 200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