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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严控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
 
  继颁布保险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办法、提高保险机构直接入市比例至10%后,8月7日,中国保险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资本保证金,是指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的,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的资金。
  《办法》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密切关注外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汇率波动。因汇率波动造成资本保证金总额(折合人民币)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法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应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存资本保证金并履行备案手续,不需要事先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
  根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一家存放银行就单一币种只能开立一个资本保证金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内只能存放资本保证金,且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额外币)。
  此外,《办法》还指出,保险公司可选择一至三家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放期间,如存放银行存在可能对资本保证金的安全存放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如,因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将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新的存放银行。
(国际金融报  2007-08-08)
 
                                          保监会:企业持股同一保险公司不超20%
 
  8月8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规定,国内单个企业投资保险公司,其持有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此外,禁止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
  《办法》规定,除保监会批准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外,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其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
  《办法》指出,境内外符合规定的企业都可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其中,境内企业法人需是“成立3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公司”。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则强调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相关资格条件包括:“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等。而对于外资股东投资占比超过25%以上(含25%)的,适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资金来源上,投资资金应当为机构法人的自有合法资金,禁止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投资人应当用货币出资,禁止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所持有的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禁止保险公司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以股权置换的形式相互投资。
  对于股权变更和质押,《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权10%以上(含10%)的股东,应报保监会批准。在股东质押其持有保险公司股权时,应当签订有关股权质押合同,并且每季度末将质押情况向保监会报告。
(中国证券报  2007-08-10)

                                          保监会本月内披露去年保险市场年报
 
  由中国保监会编制的《2006中国保险市场年报》即将于今年8月中旬面世。作为全面公开反映我国保险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年报完全按照国际标准和惯例制作,中英文对照,填补了多年来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年度报告的空白,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也是首次尝试。
  编制保险市场年度报告是保监会全面掌握保险市场运行状态、促进保险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年报分为主席致辞、摘要、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保险业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保险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保险市场运行状况、2007年保险市场运行趋势展望和附录等八个部分,内容涵盖了保险市场运行的各个方面,对于国内外、业内外广大读者综合了解中国保险业发展、深入研究保险市场运行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年报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数据的权威性。以权威数字说话,总揽我国经济社会和金融保险业发展大局,全面阐述了保险市场运行的总体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对保险市场的改革发展具有一定启示作用。二是内容的系统性。
  《2006中国保险市场年报》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际规范要求,开拓创新,完善内容,适度扩大信息量,风格更加鲜明,质量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内容选编上,结合对外开放新形势,新增了外资保险业务介绍;针对保险业热点问题,精选并新增了部分专栏;附录部分则增加了监管机构最新监管动态及影响等,力求全面准确反映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最新成就。在信息披露上,加大数据披露量,减少定性描述,更加强调市场运行的客观性。同时,适当增加了对保险市场存在问题的反映。
    编制和发布年报是国际监管部门较为通行的做法。年报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对外窗口,对于提高监管政策透明度、增强外界了解监管动向和行业发展情况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保险业立足于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积极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功能和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2006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5640.2亿元,同比增长14.4%;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8.9%;保险公司赔款和给付累计支出1464.5亿元,同比增长29.3%。
(经济日报  2007-08-10)
 
                                        北京交通事故理赔周期缩短35天
 
  北京市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各保险公司共处理已决赔案件涉及金额1563.5万元,平均结案周期11.2天,比《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前缩短近35天。从对50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回访情况看,超过90%的被访者认为理赔手续更加简化、理赔材料更加简单、理赔效率明显提高。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监局正式推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1个月来,事故双方当事人主动撤离现场、自行解决赔偿适宜的交通事故已占符合《办法》规定的轻微事故总数的近6成,因事故造成拥堵报警大幅减少。
  北京市各保险公司根据《办法》的要求,加强内部协调,规范理赔材料,调整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为事故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建立行业协调沟通机制,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认可查勘定损结果,理赔服务中出现纠纷由保险公司相互协调解决;对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当事人可就近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另一方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定损结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当事人直接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事故车辆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取消了保单复印件、体检证明等不必要的理赔材料,对不需要等候交警处理的单方事故,取消了以往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理赔处理更加简单方便。同时,不断完善实施细则,针对事故车辆商业车险、交强险投保公司不一致,事故双方车辆仅投保交强险,双方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定损结果有分歧,一方当事人执意要返回本车承保公司定损等实务问题,及时出台保险行业理赔处理原则和操作要求予以解决。
  《办法》实施1个月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广大市民群众反映良好。各大网站纷纷开通专题评论,网友积极参与,新浪一个专题论坛就有137条评论,网友表示“此办法有利于提高警务效率,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准,有利于提高全民素质,有利于社会稳定”、“快速理赔对交通确实有很大改善,车主们乐意此种结果,时间就是金钱”。
(中国保险报  2007-08-07)

                                         北京市推出12种政策性农险产品
 
   北京根据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民保险需求和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等因素,研究确定今年开办政策性农业险种为小麦、玉米、苹果、梨、桃、葡萄、露地蔬菜、温室园艺、西瓜、奶牛、肉鸡、猪12个品种。而目前这些险种已经全部投入到市场,截止到7月中旬,北京投保这些险种的农户已经达到21666户。
  北京保监局人士6日介绍说,该局已经和农委组织3家承保公司设计和厘定了12个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在保费方面,给予参保农民保费补贴。一般是北京市政府承担50%,各区县政府出20%至30%,农民只需掏30%至20%。
以往,由于市场上农险产品少,及农户对农业险不了解等因素,农户主动投保农业险较少。据介绍,现在京郊不少农户已经感受到了农业险的好处。上个月,昌平区和大兴区几个镇遇到了冰雹袭击,部分种苹果和西瓜的农户遭受损失,由于投保了农业险,农民获得了保险公司的1619多万元赔付。北京市今年5月30日正式实施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目前对政策性农险有三大支持措施。一是财政补贴政策,按照起步阶段的发展目标,给予参保农民50%的保费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县)根据实际追加部分保费补贴;给予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50%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起步阶段每年按照上年度农业增加值的1‰预提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二是税收减免政策:免征营业税,并由税务部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得税减免政策。三是鼓励各区(县)政府制定引导农户参保的科技、信贷政策支持措施,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农户积极参保。
(中国政府网  2007-08-07)
 
                                        北京保监局拟重点培训公司高管
 
  为加强各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依法合规意识,北京保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对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拟任职和在职的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对于适用核准制的拟任高管人员,北京保监局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考试;对于适用报告制的拟任高管人员,北京保监局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定期举行任职资格考试;对于在职高管人员,北京保监局每年至少举办1次不少于两天的培训并考试。所有考试成绩将在行业内通报并记入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监管档案。
(中国保险报  2007-08-09)
 
                                      北京:不达标企业将丧失交强险经营资格
 
  北京保监局近日召开2007年上半年北京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会。今年1至6月,北京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229.6亿元,同比增长9.6%,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2.3%。
  今年上半年,北京保险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实现保费收入3689万元,为3687户受灾农民支付赔款16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参保农民的生产生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也顺利推行,一个月以来,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占比已达60%,对缓解首都交通拥堵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7月31日,快速处理已结案件4501起。此外,北京医责险保障范围扩大到300余家驻京部队医疗机构,航意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销售误导得到有效治理,上半年北京保监局处理的销售误导信访投诉案件的结案率达94.6%。
  尽管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目前北京保险市场上仍有三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不规范经营行为依然存在,数据不真实问题比较普遍,市场恶性竞争行为没有根本改变。二是行业诚信问题依然严峻,销售误导的形式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理赔难问题依然突出,存在惜赔、拖赔、无理由拒赔的现象,理赔程序不透明、不科学,理赔服务态度欠佳。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亟待加强,粗放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转变;产品、人才等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不足。
    北京保监局长丁小燕表示,将切实提高依法合规经营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两方面认识,主动纠正在各个业务环节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大整顿和规范力度,做好交强险工作和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的准备工作,对于没有能力达到交强险经营要求的公司将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金融时报   2007-08-10)

                                         天津保监局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
 
    国务院23号文件颁布后,天津保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经反复论证,确定从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责任保险发展、农业保险发展、保险产品和渠道创新等六个方面入手,促进天津保险业创新发展。尤其在责任保险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做法是:为全面推动责任保险发展,保监局主动向主管市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并在市政府多次协调下,加大与市发改委、建委、教委、财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沟通力度,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2007年4月11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发展责任保险 完善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的意见》,对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董事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及医疗责任保险共11个责任保险产品进行推广普及。
    将上述责任保险产品分为“严格执行、积极推进、提倡和引导”三类,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指导两种手段,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以及年检等方面,逐一细化推广责任保险的行政把关手段,增强推广工作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保险公司抢抓责任保险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外部协调、产品研发、宣传推广等各方面工作,努力开创责任保险发展的新局面,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经营工作。
(天津市保险学会 2007-08-13)
 
                                           天津积极组织推动生猪保险业务
 
    中国保监会“推动生猪保险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天津保监局认真组织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推动生猪保险业务发展:一是组织有关保险公司做好准备工作,加大对涉及生猪保险的财务核算、承保、理赔以及IT流程等关键岗位的管控力度;二是结合天津实际,引导和帮助有关保险公司创新生猪保险产品,发挥保险服务职能,在生猪饲养、运输、销售等环节为养殖户提供切实帮助;三是加强对经营生猪保险产品的公司的监督指导,密切关注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维护被保险人保险利益;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天津市财政局、农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8月15日前生猪保险工作顺利启动。
(天津市保险学会 2007-08-13)
 
                                          上海拟试点建立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机制
 
  据8月9日上海保监局透露,上海正在酝酿建立“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在这一机制下,个人将有望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目前上海保监局已经与有关部门完成了对养老保险税收的研究工作,正在与金融办及相关的税务部门加强协调,争取落实到经营中。按照初步计划,上海保监局将在9月底之前完成方案论证。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税延型养老保险在国外较为普遍,但是在国内尚属新鲜。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的进展取决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协调工作进展情况。“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目前将在上海试点,待运行成功时机成熟的时候,将可能向全国推广。
(证券时报  2007-08-10)

                                           福建保监局大力推动责任保险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发展责任保险,福建保监局近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启动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自2006年8月开展以来运行平稳。截至2007年7月11日,全省(不含厦门)参保学校约3500多所,参保学生约418万人,收取保费1254万元,投保率达到66%。承保期间,福建校园共发生964起意外事故,其中,已决案件562起,赔付金额232万元;未决案件402起,未赔金额近180万元。
    二是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上杭县、连城县和永定县的试点工作。截至6月20日,龙岩市各级政府累计出资208万元为400多万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保额6万元,保险期限一年。
    三是大力推动承运人责任险。促成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在2007年年底前全省实施承运人责任险制度。截至6月30日,保费收入1400万元。
    四是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和旅游保险工作。2006年10月和2007年6月福建保监局分别与省公安厅、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进平安福建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火灾公众责任险和旅游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保险学会 李玲 2007-08-06)

                                    福建保监局组织学习保监会系统先进典型事迹
 
    7月31日,福建保监局广大干部和辖内部分保险公司参加了保监会举办的保险系统先进典型事迹视频报告会,认真学习了全国保险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和吴定富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后,福建保监局就福建保险业学习先进事迹、发扬先进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大力弘扬正气,认真学习5位同志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工作态度和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二是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福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三是加大对福建保险业的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掀起学先进、比先进的热潮。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07-08-06)

                                           福建保监局实行业务处室联动检查
 
    近期,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安排,福建保监局对辖内部分保险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在检查人员的安排上,福建保监局提出集中产、寿、中介、统研四个业务处室力量联动检查的工作思路。联动检查就是根据现场检查主方案,业务处室分别部署各自的检查方案,同步进驻保险公司进行检查。采取联动检查的方式对监管机构来说,一是提高了检查效率。大家既分工又合作、既有所侧重又互相照应,提高了检查的综合性和针对性。二是提高监管干部的现场检查综合能力,有利于锻炼干部队伍。三是合理安排人力,既节约检查经费,又节省时间。对被查的保险公司来说,则是减少了被检查次数,避免因检查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福建省保险学会 李玲 2007-08-06)

                                       福建启动热带风暴袭击的防灾防损预案
 
    福建是台风多发的地区。据福建气象台沿海强热带风暴警报,今年第7号强热带风暴“帕布”将于8日8日与9日之间在福建省中南部沿海地区登陆。为了减少风暴对福建人民的财产和生命造成损失,福建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立即启动防台防汛预案,采取积极措施,部署具体方案,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福建保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防范热带风暴袭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要予以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第一把手”要在位,严密组织,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案。各公司雷厉风行、闻风而动。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派得力干部深入台风的登陆点和灾情容易发生的地区,指导防灾防损的具体工作,防范于未然。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要求各机构密切关注气象状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将台风走向信息通知有关客户,督促客户加紧做好防范工作;立即安排人员对承保的大项目、一揽子保险业务等重点客户,以及对沿江、地势低洼、历年出险的保户单位,加强联系,进行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整改建议,协助落实,降低风险,并根据需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安排成立查勘小组,安排人员24 小时值班,负责人及理赔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随时保证通讯畅通。同时各公司还注意做本公司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电脑资料及客户单证的保护工作,避免单证被大雨和洪水浸泡损坏。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营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福建省保险学会 李  玲  林志宏 2007-08-08)
 
                                     福建保监局推动银保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近日,福建保监局组织召开了银保业务座谈会。福建银监局、全省18家银行、8家保险公司以及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近70人参加了会议。建行福建省分行、农行福建省分行和福建省邮政储汇局等3家金融机构代表分别发言,介绍了在发展银保业务方面所积累的经验。
    福建银监局负责人在肯定了自开展银保业务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也就规范、发展银保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福建保监局也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认识、加快发展。通过大力发展保险代理业务,达到提升公司竞争力、增进客户忠诚度、增加利润的目的。二是积极改进、不断创新。围绕合作模式、营销方式、银保产品等三个方面创新,实现银保业务的跨越式发展。三是诚信合规、健康发展。加强对银行的代理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银保专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了从理论上探索银保合作的新途径,去年7月福建省保险学会与福建省金融学会还专门召开了“银保合作  共创双赢”的理论研讨会,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深入探讨,现阶段银保合作的新路子,为开创银保合作的新局面,又好又快发展我省的保险业,引了路,打下了理论的基础。
(福建保险学会 李玲 林凡 2007-08-08)

                                        福建服务菜篮子工程 落实生猪保险工作
 
    日前,福建保监局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要求,根据保监会部署,该局组织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和省农业厅等部门参加保监会召开的关于启动生猪保险体系视频会议。
    会后,福建保监局立即召开落实生猪保险工作协调会议,结合福建实际,部署了以下工作:一是争取及时向福建省政府汇报国家关于生猪保险的政策精神,同时建议省政府成立生猪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推进生猪保险工作;二是要求人保产险福建省分公司尽快与省农业厅畜牧防疫部门沟通,全面掌握生猪养殖的有关基础数据;三是积极与福建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沟通协调,探索生猪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结合的新模式,确保福建省8月15日前正式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工作。
(福建省保险学会 林凡 2007-08-08)
 
                                   福建保监局加强对新一轮校园方责任险投标业务的监管
 
    8月9日,福建保监局为确保新一轮(2007-2009年度)校方责任险投标业务规范、公平、有序进行,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近日,福建保监局召开了校方责任保险专题会议,对公司的投标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指定分管校方责任险的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二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投标书依法合规;三要严格执行既定的条款费率,不得随意扩展责任;四要在投标前将标书报福建保监局审核。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07-08-09)

                                 宁夏保监局举办培训班提高办公综合管理质量及效率
 
    最近,宁夏保监局组织辖内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的办公室主任以及综合岗位的工作人员60多人,举办了一次办公综合管理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聘请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电信息处处长程志清同志,从公文的种类、公文的格式、行文规则以及收发文件的办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述。该处的副处长闫涛同志,从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讲解。
    宁夏保监局办公室的几位专业人员也从行业公文管理、信访投诉、行政许可以及政务信息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然后,保监局还下发了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宁夏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规范公文的处理和政务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发送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宁夏保险学会秘书处  靳秀山 200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