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体系的建立
邱志奎 张来用 一、建立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体系的客观必然性 1.从人寿保险公司一级法人授权经营的体制,看建立防化风险体系的客观必然性。就目前我国人寿保险业来说,无论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无论是现在分业经营的公司,还是尚未分业经营的公司,都是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运行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其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公司,都远离法人,这就决定了要有效地防化经营风险,就必须建立防化经营风险运行机制,建立防化经营风险体系。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目前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体制,总公司对省级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省公司对地市级公司实行转授权经营,地市级公司对县市级公司实行再转授权经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国拥有3400多个分支机构,8万多个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覆盖全国,这种一级法人授权经营体制,决定了必须建立系统的防化经营风险体系。 2.从人寿保险产生风险的特点,看建立防化风险体系的客观必然性。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产生风险的特点,其不仅与商业、工业企业不同,而且与银行业也不同。一是经营的对象,面对的是有思维、能动的人。二是经营的产品,也就是险种比较复杂,有的长期险种从生到死长达几十年,有的短期险种则只有几十分钟。三是产生的风险潜伏期长、隐蔽性强、震动面广、危害性大。从以上三点分析可以看出,人寿保险公司防化经营风险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针对这些特点,要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就必须建立防化风险体系,按照人寿保险业经营规律,建立风险识别、衡量、分析和规避等控制体系。 3.从人寿保险产生的风险表现,看建立防化风险体系的客观必然性。人寿保险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条款设计风险。寿险条款的设计就好比企业研制一种新产品。一个新条款的出台,尽管考虑了各种因素,进行了周密精算,但由于寿险业务周期长,有的长达几十年,这期间很难不出现一些不可预测因素,如银行利率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等,寿险条款很难适应这种较长时间发生的变化,随之就可能产生风险。二是承办业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业务承保质量低,核保验标、风险评估不准确;理赔核赔宽严掌握失当;业务结构不合理等。三是费用管理风险。主要表现是财务管理不严,费用超支;有的业务虽未超过规定费用,但在规定界限内本身就存在着费差损失。四是资金运用风险。人寿保险经营的长期业务,就本身来说,根本无效益,只有把资金运用好,实现增值,才能避免风险。从以上经营过程分析产生风险的表现来看,要有效地避免这些风险,有的工作重点在总公司,有的工作重点则在其下级分支公司,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防化经营风险体系。 二、怎样建立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体系 建立人寿保险防化经营风险体系,从总体上讲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内控体系,二是抓好行业自律体系,三是抓好外控体系。 1.抓教育,建立防化风险思想体系。管理和防化风险关键在人,归根结底靠人去做工作,因此,从保险总公司到各级分支公司,层层都要重视防化经营风险教育。一是建立教育制度,把防化风险教育作为一种制度规定下来,强化这一教育。二是总公司要有针对性地编写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教材,供教育使用。三是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育。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要针对不同人员、特别是新入司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特点抓好教育。坚决克服防化风险教育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公司都要建立提高防化风险意识的教育机制,真正重视抓好这一工作。通过持久不懈地强化防化风险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防化风险的意识,提高对产生风险的警觉,做到“防患于未然”。 2.抓制度建设,建立防化风险制度体系。从人寿保险总公司到各级分支公司以及代办网点,层层都要建立内控制度,要围绕经营安全、资产安全、业务流转、财务流转、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稽核审计、岗位责任、职工行为规范、文明优质服务等方面,建立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一是全方位地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从纵向涉及到各级机构,从横向涉及到每一个人,确保制度不留“死角”、不留“空档”,确保公司每一个部位、每一项工作都有制度制约。二是不断完善修改制度,要随时把握经营环境、经营机制、经营内容等方面变化了的情况,坚持及时修改完善制度,始终保持制度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有效性及可操作性。三是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强化对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在抓落实上下狠劲、用真功夫,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认真执行,从而有效地防化风险、控制风险。 3.抓体制建设,建立防化风险体制体系。面对防化风险这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组织体制体系,要有人、有机构去抓这项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要加强稽核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强化监察审计的职能。二是强化稽核审计工作,考虑到同级公司对自己监督审计的难度,上级公司应重点对下一级公司进行重点监督审计,要把重点放在对业务、财务质量的审计上。三是为强化监督,可考虑建立特派员制度,总公司向省级公司、省级公司向地市级公司定期派特派员,地市级公司向基层公司派巡视员,以强化对经营情况的监督,促进各级公司依法经营,有效地防化经营风险。 4.抓管理,建立防化风险层次管理体系。人寿保险防化风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防化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效地防化风险,就必须建立层次管理体系,使各级公司按照各自的职能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要按照总公司为决策型、省级公司(或一级分公司)为决策管理型、地市级公司(或二级分公司)为经营管理型,县级公司(或支公司)为展业型的职能定位抓防化经营风险工作。(1)总公司主要做长期险种的条款设计、创新、更新工作,条款就是保险产品,要确保每年有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上市,条款设计要综合考虑利差、费差、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使条款设计严谨,文字表述准确。二是抓好资金运用工作,目前保险资金的运用权在总公司,总公司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保险法》的要求,抓好资金运用工作,确保资金增值。把握好公司全局的经营方向,努力提高经营效益。(2)省级公司主要抓好短期意外险条款的设计、创新、更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加强对核保核赔工作的管理,严格制度,抓好本辖区内重大经营问题的决策,努力提高经营效益。(3)地市级公司主要抓好业务管理,重点抓好核保核赔工作,要健全核保核赔机构;加强核保核赔队伍建设,加快核保核赔人员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核保核赔人员队伍;要严格落实核保核赔制度;严格溢额分保规定;明确核保核赔权限。二是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费用、降低成本,加强对资金管理等工作,抓好本区域内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的决策,努力避免决策失误。(4)县级支公司重点抓好核保核赔工作,抓好费用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5.抓行业自律,建立防化风险行业自律体系。防化保险风险,除保险公司自身加强控制外,必须有一个完善健全的市场自律体系,现代保险业发展表明,要建立这一体系,必须以行业自律为依托。我国保险业发展已有几十年历史,目前无论从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市场竞争的现状看,还是从一些地区建立的保险行业协会发挥的作用来看,建立全国性的保险行业协会,构建同业自律机制显得十分必要。该协会的建立要立足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接受保险管理机关的委托,从整体保险业大市场出发,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协调各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消除它们之间的利益摩擦,规范他们的市场行为,有效地消除竞争的负面效应,使保险市场按照“平等竞争、规范经营”的目标运行,从而增强各保险公司防化风险的能力。 6.抓监管,建立防化风险监管体系。要提高保险业防化风险的能力,创造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就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保险市场监管制度。从目前监管情况看,监管 机关应以现有的法律为准绳,由过去的事后静态监管转为动态监管,监管的重点也应转到防范化解风险上来。一是严格监管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严格审批主要险种基本条款和费率,坚决制止保险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二是严格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加强对其资产质量、资产负债、各类准备金提取等财务情况,以及对分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提高保险代理人的素质,有效地控制保险中介市场风险。四是抓好社会监督,设立保户和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倾听保户和群众的呼声。在办公所在地设立意见箱,及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加强。 (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邯郸分公司, 邮编:056002) (责任编辑:韩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