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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出险通知书与索赔申请书的法律效力
林明海
在我国一些保险理论书籍中,有如下一种关于“出险通知”的解释:“出险通知又称索赔通知或损失通知,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保险人报告情况,并提出索赔请求。”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混淆了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在实践中极易造成保险合同双方的法律纠纷。因此,必须严格界定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以保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