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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议机动车辆保险的专业经营
吴建国 邵传文
目前,机车险在产险公司的全部业务中所占的份额一般在50万以上,有的产险分支公司甚至高达70%--80%。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例,由于车险业务是公司的“拳头”险种,成为人保公司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利润的决定性险种,因此竞争相当激烈。成立伊始的中国保监会自1999年4月始,出台了统一监制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并统一制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和附加险的条款、费率。随着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机车险市场竞争同其它保险业务一样,已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大都实行混合经营,即车辆险业务与其它财产险混在一起经营。实施专业经营的只有极少数几个地方或几个专门代理机构。混合经营的优势是可以壮大产险公司的实力,有利于形象的树立。不足之处是资金难以实行“归口”,管理和保值增值等,经常会出现用机车险保费去支付企财险赔款的现象,影响机车险赔案的结案速度,也不利于经济核算。为了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向深度广度的双向发展,实行业务管理规范化,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机车险业务有必要实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统一管理下的专业经营,即组建专门队伍,单独展业,专人核保,集中签单,集中查勘定损,统一资金管理,实行车险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