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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机车险业务发展问题的研究
胡献瑞
机动车辆保险作为龙头险种在各家产险公司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业务量之大、涉及面之广、出险率之高,均居各险种之首,也是社会感受保险职能最深、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经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已由恢复国内业务初期的倒挂险种转变为效益险种。据统计,1997年中保产险公司机车险业务保费占全部保费的55%,但市场竞争中已出现诸多问题,多种因素已影响到机车险业务的正常发展。 一、无赔款优待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无赔款优待的本意是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的优待措施,并规定了相应的条件。然而在业务实践中,由于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使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形同虚设,其结果也显示出条款的明显缺陷。表现在:一是无序竞争,受害的首先是保险人,各从业机构和业务人员为完成目标任务,在无赔款优待上大做文章,提高或变相提高无赔款优待的给付标准,甚至提前给付和有赔款时照样给付,最终是吊高了被保险人的胃口,增加展业难度,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使部分纯利润白白流失;二是条款规定“保险到期办理续保”时给付,但由于保险机构增加,“续保”二字的含义就只能锁定在字面上,保险到期无论是否发生事故,被保险人到哪家保险公司都是“续保”,这就给动机不纯的被保险人有机可乘,在本区域内的保险公司转着圈投保,骗取无赔款优待:三是大宗或集体投保时,由于手续费受财政部明确限制而无法纠缠,便将无赔款优待当作筹码,讨价还价,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