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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余文海

    提示: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企业要强化统一法人制度。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实行并强化统一法人制度,而在理论界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仍有一些模糊的认识,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否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诉讼主体资格现象,此外,有必要在此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进一步探讨。

    我国公司法叮和《保险法的颂布。为促进商业保险公司向现代企业过渡,成为市场经济的独立主体确立了法律依据。那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能否独立参加民事诉讼呢?本文试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其法律地位作以下探讨。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非法人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