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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优越性

董晓朗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之一,是指机动车辆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使该车上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也就是车辆所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承保的限额以内负责赔偿。
    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初始,为了保障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及乘员的人身利益,保险公司曾开办过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之一。但是,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这种具有人身保险性质的机动车辆附加险,不能有效地保障交通事故中车辆所有人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也促进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同时,也使这一矛盾更加突出。为此,保险公司开发了具有财产保险性质的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取代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刚刚开办,就受到了许多车辆所有人的青睐,成为他们在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时首选的附加险,表现出了自身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