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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拓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几点看法
许谨良
一、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的两大因素 (一)空间因素的制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框架基本是社会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相结合。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九五’期间要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作为上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是在1996年5月推出的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即职工医疗费部分统筹,参加统筹的企业按工资总额的4.5%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统筹费,职工住院一次性医疗费用发生额在2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85%,单位和个人承担15%.职工的门诊、急诊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下部分,仍由原单位根据本单位规定办理。随后,在1997年5月又推出了恶性肿瘤、血友病、肾功能衰竭等重病的门诊、急诊的社会医疗保险项目。上述两项的统筹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6.5%上海有98%的单位近500万名职工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