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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二)武汉大学保险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怀 魏华林,上海时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俞自由,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完生、律师、高级经济坏 郭杨
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模式及其监管制度的比较研究
保险业是国际金融服务市场中较大的服务行业之一。1992芷在全球金融市场还不够开放的条件下,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国对外出口的保险服务就约达530多亿美元,由于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宏规政策上的特殊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在保险市场开放,采取慎重态度,这些国家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但本国保险业比较落后,缺乏竞争力,若允许外国公司无限制地进入本国市场,其幼弱的保险业将受到严重冲击。而以美欧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是保险服务出口国.为其跨国公司争得国民待遇和开业权,对发展中国家施以高压政策要求取消对保险市场准入的限制措施在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出现了很深的分歧,在长达八年的谈判中,经过多次协商,有些发展中国家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设立放宽了许可条件,有些发展中国家对外国保险公司以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形式进入本国市场均给予了更高程度的保障,有些国家则取消或放宽对外国保险机构的董事会成员的国籍或居留地要求,但是,美国仍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关于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不够充分,宣布退出谈判,虽然多数国家呼吁并敦促美国回到谈判桌前,但均被美国拒绝,于是,1995年7月世界贸易组织的120个成员达成了没有美国参加的金融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