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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准备金问题探析
牛鹏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日益发挥出其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点多线长、专业性强等资源技术优势,积极经办(承保)各类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政策性健康险”)业务,成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支有生建设力量。目前,中国人寿参与办理的广东番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中国人寿承办的河南洛阳城乡医疗保险模式、人保健康承办的湛江城乡居民一体化模式等试点,均证明了社保业务应用商业保险运作机制具有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独特优势。从会计核算方面来看,目前商业化运作的政策性健康险业务涉及多个会计主体并主要体现在保险业,保险公司相关各类准备金的计提、核算是其中一项全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