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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监管方式对我国的启示
黄洪
香港与纽约、伦敦并称为全球三大国际金融保险中心,在700万人口、1076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其保险深度11%,在全球排第5位,保险密度3304美元,在全球排第14位。保险监管在推动香港形成国际金融保险中心起到重要作用,研究总结香港经验,对探索保险业转型升级有重要的意义。 一、香港保险监管方式基本情况 香港保险监管立法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前,无专门立法阶段。保险业遵守一般的经济法律,如《公司条例》、《雇员补偿法例》等中有关保险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