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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桑兰诉TIG保险公司谈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思考
翟义刚
2011年4月28日,桑兰在其美国的代理律师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状告5个机构和3名个人,并向他们索赔18亿美元,一时间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所列被告分别是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经营的“美国体操”公司、两家TIG旗下的保险公司(TIG Insurance Company和TIG Speciality Insurance Solution)及其代理公司Riverstone Claims Management(这三家公司以下简称“TIG保险公司”)和3个自然人。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介绍,桑兰的保险根据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一千万美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TIG保险公司近日同意向桑兰道歉,并承诺将负担桑兰在中国的医疗照顾费用。从技术上讲,美国各州的诉讼时效不一,一般为4年,而纽约州的侵权损害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事故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了13年,超出了诉讼时限,但是保险公司率先作出让步姿态,同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使得桑兰的权益受到保护,其中的启示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