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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险协会成立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9日,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陕西协会”)正式成立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行业协会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是陕西协会秘书处内部协调机构,由协会秘书长及秘书处各部、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协会各部、室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省协会法律事务部承担日常工作。
    “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 以有利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有利于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目标。陕西协会将立足当前保险消费维权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加大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工作力度,健全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开创多角度、多措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