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美国监管机构迈出了自金融危机以来对银行业奖金限制最为严苛的一步,但该议案较此前欧洲公布的更严格限制相比,还是相形见绌。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提议,将那些规模最大金融机构高管奖金的一半最少推迟支付三年。
然而,欧盟在去年12月规定,银行业高管收取红利预付现金最高金额为年度奖金的20%.相对来讲,FDIC的提议要明显温和许多。
FDIC的议案回应了2010年的多德.法兰克法案以及2009年20国集团(G20)达成的一致原则.多德.法兰克法案为监管机构限制那些鼓励过度承担风险的奖励计划提供指导。
不过有迹象表明,美欧两地高管的总奖金额有悄然上涨的趋势,这将抵消限薪措施的作用。
FDIC议案针对的是资产规模至少在50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高管,如美国银行、摩根大通、高盛和摩根士丹利等。
某一位高管收到这笔延付薪酬的多少,将取决于规定时期内该高管所作决策的表现。
FDIC议案只是推进该提议的第一阶段,而在其确定前,还要由包括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当前其他监管机构是否认可该提议仍然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