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保险监管部门的特色做法。韩国保险监管部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Financial Service Commission),从财政部分离出来,专门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属于由财政拨款运行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保险机构的准入,对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保险规划师注册和撤销,保险相关组织、精算师、核保人的审核注册等。二是金融监管服务局(FSS,Financial Supervisory Service),它不属于政府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对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报表数据进行审查,在FSC的授权下对保险公司采取制裁措施,举办精算、核保和经纪人考试等。韩国保险监管部门近年来一些特色做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