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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新医改是在全球经济危机下、在社会领域改革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一次全面改革,重在设计相对平衡的、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完整体系,是一次全新的卫生医疗制度创新。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肯定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为商业保险的发展预留了广阔的空间。新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保险业作为利益相关方之一,也应当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积极作用,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对新医改的认识

  2009年,中、美两国都进行了医改,可见,“看病难、看病贵”是我们共同的问题。但仔细研究发现,中、美医改的方向又略有不同、美国医改是政府不得不出面,来强力抑制市场主体的过度逐利;而中国医改则是在强调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接纳市场的力量。因此,美国医改是在历次医改的基础上重新打补丁,是对医疗保险运行状态的一种修正;而中国则是在全球经济危机下、在社会领域改革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一次全面改革,重在设计相对平衡的、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完整体系,是一次全新的卫生医疗制度创新。

  (一)新医改的民生意义。

  新医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惠及全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基本民生问题,当中国人均GDP超过3500美元时,公民应有理由享有这样的基本权利。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新医改立足保基本,强调“公平性”。同时,政府承诺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当中,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投入8500亿元。这样的重大举措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情、社情、民情的深刻把握和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真正能够体现以人为本。这对于中国今后解决教育、住房等问题,也具有引领的意义。

  (二)新医改的社会学意义。

  新医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新医改旨在着力解决社会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图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过度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同时又尊重市场机制,以使卫生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如果医改取得成功,必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让人民更美好、更幸福、更有尊严地活着。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三)新医改的经济学意义。

  新医改对我国调整经济结构,释放百姓潜在消费,带动卫生领域投资,从而拉动内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对我国刺激消费、带动全球增长寄予较高期待,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人们出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忧虑,会谨慎消费,积极储蓄,以备不时之需,忧虑源于疾病、养老、住房、教育等。我国居民医疗支出本就偏低,加之“看病难、看病贵”、医疗机构服务发展不均衡等,新医改有助于缓解人们对未来的担忧,将逐渐释放我国居民的消费潜力,增加公民的健康资产,提升生活的安定和幸福指数。新医改除增加政府投入外,也力图实现药品从生产到患者的流程最简化。所以,将新医改放到国民经济全局来看,它不仅可以惠及医药行业,使我国的医药行业持续增长,还可以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增长。/////

  商业健康保险在新医改中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肯定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如“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如“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应当说,新医改为商业保险的发展预留了广阔的空间。新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保险业作为利益相关方之一,也应当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积极作用,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我认为,商业健康保险能够:

  为新医改提供独特视角之一:是健康市场而非医疗市场。健康市场与医疗市场不同。医疗市场中,患者是需求者,医院、医生是供给者,是双边的市场,同时也是一个即期市场,以疾病为标的,如有保险介入就形成医疗保险市场;而健康市场是以健康为标的,面向所有健康和曾经健康的人群,是一个即期市场、中长期市场相结合的完整市场,如有保险介入就形成健康保险市场。理论上讲,医疗市场上,供需双方是矛盾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得到的,正是患者所缴纳的,即便引入商业保险等第三方参与,无非是改善了信息对称性,但依然是一种零和博弈,供求双方针对的是疾病,而疾病已经形成。一旦从健康出发,就具有了长期眼光,医患双方就不再是一种零和博弈,各方都围绕着消费者的健康、消费者不得病、少得病、得小病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健康人群通过接受健康管理服务从而减少了罹患疾病的风险。只有把目光更多地投放到健康市场,才会不断减少对即期医疗市场的压力,从而缓释“看病难、看病贵”难题。而保险业一直倡导健康保险市场的理念。

  为新医改提供独特视角之二:财务筹资安排而非技术工具。在医疗市场上,患者支付费用,是确定的事件。而健康保险则引入了一种新的筹资安排,即由于面向所有人群(包括健康人群),被保险人一旦患病,则是未得病的投保人即健康人群、得病的投保人即患者一起支付医疗费用,从而有助于分摊对不幸的患者而言昂贵的医疗费用支出,减轻了负担,从而达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目的。因为你参与,所以你分享;因为你帮助了别人,从而有可能得到别人的帮助,大家一起事前为不确定的少数患病人群交纳保费,事后由保险公司来支付诊疗费用。进而,引入健康管理理念,通过合理的财务分配机制激励大家一起为预防疾病努力,保险公司、投保人(即潜在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管理人员站在了一起,与疾病斗争,一旦能够降低疾病发生率,则显然对各方有利,这一筹资安排对于全民健康是很有帮助的。无论保险还是健康,因为人们的短视和不理性,只有在风险发生以后或不再健康以后才显得重要。所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除了医疗技术和政策外,运行机制非常重要,而其中财务筹资安排至关重要。/////

  为新医改提供独特视角之三:是需求导向而非供给完全主导。目前,新医改更多地是集中在卫生医疗体制供给的改革上,这在当前无疑是正确的。但长远而言,如果在社会领域推进市场机制改革,必然要重视需求。因为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在市场经济中,只有需求才能塑造供给,只有有效需求才能有效配置供给资源,提升效率。对于医疗健康市场,由于总量和结构的双重问题,致使供给和需求出现严重脱离,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的恶性循环。根本的出路是深化改革,改善供需环境。当然,前提是要有行业标准,要有全过程的严格监管。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可从三方面减缓需求的刚性,从而影响供给行为,显然有助于促进医疗健康市场的供求平衡,为中国卫生医疗市场的供需平衡做贡献:一是短期看,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有助于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而不再是个人,通过保险公司的医学专家的介入,改善医患(此处的患者即投保人)的信息对称,从而解决过度医疗问题,有利于节省目前有限的医疗资源;二是中期来看,通过健康保险概念的引入,尤其是强化核保环节和过程跟踪,对次标准体(即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或不良生活方式的人群)提高保费标准,实行差别费率,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投保人合理的行为,有助于投保人对自身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三是从长期来看,通过与健康风险管理相结合,使健康得以维护,使疾病得以康复,从而有效减少未来病患的数量,缓解未来医疗服务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这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策,因为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机制,通过保险公司对利润和效益的追逐,用“看不见的手”可以实现医药卫生和健康管理资源的更合理配置,共同去解决医疗服务供求畸形、结构性失灵的问题,而这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恰恰是新医改的一个重要目标。这是一个正向激励,保险公司的盈利目标与人民群众少得病、不得病的愿望是一致的。国际经验表明,通过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有效降低疾病风险的发生。而医院医生和保险公司也应该共同分享客户健康而产生的保费红利。当然如何控制保险公司的不当得利和过度逐利,又是此后出现的新问题,这只能通过严格审慎监管来解决。

    中国商业键康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发展概况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是随着保险业复业而出现的,经过30年的探索发展,已初具规模。近年来,健康保险保费快速增长、经营主体不断增多、产品数量不断丰富、基础建设持续增强、专业能力不断提升、行业监管不断完善,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健康保险还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在很多地区涌现出了典型。近10年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年均增长速度近30%,超过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平均增长速度。2009年,实现收入574亿元,占当年保险行业总保费的5.15%,全国有21个省(市、自治区)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超过10亿元。目前,已有包括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内的近百家保险公司开展了长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在售产品千余款,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4大类,其中,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

  保险业还发挥行业优势,以委托管理和保险合同等形式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2009年,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补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项目,覆盖人数1.56亿人,赔付与补偿近2000万人次,赔付与补偿金额86.8亿元。

  此外,健康保险积极创建医疗救助商业运行模式,提高低保人群医疗保障水平。在一些地区,如辽宁锦州,保险业探索为低保人群提供医疗保障的新途径,创建了“政府投保、民政管理、商业运作”的医疗救助模式,实现了社会救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结合,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主要特征

  1.大局观、政治意识进一步凸现,企业生存与社会责任并行不悖。近年来,保险行业“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大局观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凸现,企业生存与社会责任并行不悖,成为行业普遍共识。行业意识到,新医改是国家重要工作,而医疗健康市场是潜力巨大市场。

  2.经营观念更加明确,融入健康产业链条的速度在加快。一是不断更新经营观念,强化基础建设、细化流程管理、严格内部管控;通过与健康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提升对健康风险管控的能力;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服务项目,积累经验,扩大影响力,提升市场美誉度;二是各主体进一步细分目标市场,丰富保障方式和保障责任,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强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满足市场的阶段性需求。部分保险公司为特定群体提供特殊的保障服务。人保健康相继推出了少儿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防癌护理保险、母婴安康保险;中国人寿的“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将疾病保障从10种增至20种。

  3.专业化推进锲而不舍,终成正果。2005年以来,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相继开业,标志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几年来,保险业在健康保险产品开发、精算和风险管理、核保理赔、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

  4.行业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数据集中、核保理赔工作加快推进。在积极发展健康保险的同时,全行业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一是推进与社保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的系统对接。如由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的“医保通系统”,充分利用医疗数据,大幅简化了理赔手续。二是加快健康风险数据库建设。例如,中国人寿、人保健康等公司启动数据库建设准备工作,梳理重大疾病发生率、住院发病率和疾病发生率等基础数据。三是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保障支持。四是完善后台资源共享的理赔服务模式。人保健康以信息技术为有力支撑,积极推进后台资源共享的大集中理赔管理模式,有效降低了理赔运行成本。

  5.主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涵进一步提升。近几年,保险业积极创新健康保险服务模式,倡导“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服务理念,逐步由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疾病前、疾病中、疾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方向发展。

  6.与社保、医院的三方合作进一步加强,医疗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保险业在发展健康保险的同时,积极与社保和医疗服务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发挥各自特长,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天津市医院协会、天津市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同成立“天津市医院协会医院保险合作工作部”,加强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加强社保与商保合作,在共同控制医疗风险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

  7.行业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独特性正日益显现。健康保险不同于寿险和财产险,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管理。健康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和医院紧密合作,进行精细化的过程管理。目前已有保险公司在探索投资医疗机构方面进行了尝试,控股连锁门诊服务机构,参股体检机构,并在医院内部设立VIP病房。这进一步延伸了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和范围。探索投资医疗机构,通过资本纽带强化医保合作,有利于促进保险业与医疗服务产业的优势互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正在考虑推出专门的健康保险销售资格。/////

  8.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健康保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保监会高度重视健康保险的发展,对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不遗余力,2002年和2006年分别发布《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新医改方案出台后,2009年8月,在洛阳召开了“保险业贯彻医改意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讨会”。针对新医改意见对保险业的要求,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 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途径和具体任务,为商业保险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保监会还采取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信息披露、推进行业标准建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健康保险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的思考

  (一)保险行业也要努力做到定好位、做到位、不越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国家的大事,保险业应当积极有为,参与其中,但毕竟商业保险起步晚、底子薄,在很多方面研究还很滞后,因此,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健康产业链中应做到定好位、做到位、不越位,把试点参与新农合的工作做好,把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模式摸索好,把健康保险的行业基础夯实好。

  (二)新医改要在政府主导下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新医改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包揽一切。公共卫生产品必须提供给全体人民,新医改一定要保持和保证其基本的公平性;但医疗卫生又是一个市场,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迟早是走不下去的。因此,必须把公平和效率、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中国台湾地区全民健保运行的困境说明了这一点。而江阴市保险公司参与管理新农合后,农民人均住院医疗费用同比下降11%,平均结报医疗费用时间缩短为15分钟,同时也节省了事业人员编制,降低了新农合运作成本。

  (三)卫生医疗供给方、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应共同合作、互相促进。卫生医疗供给方、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互为补充,应当统一在医药卫生体制框架内协调发展,是共同构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三者应共同合作、相互促进。一是目前政府举办社会医疗保险,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重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对个性化医疗保障需求,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商业保险的途径解决。在基本医疗保障层面,政府可以利用商业健康保险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二是支持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在覆盖人群、目录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实现紧密衔接,共同构建医疗保险体系,共同探索适合国情的、能保障服务质量、能控制成本、有利于医学技术发展的有效支付手段。三是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医药卫生信息互认共享;促进商业保险参与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健康保险经营,注重发挥信息化在改善保险业健康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四)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之间应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健康保险的社会价值就是通过保险这种机制,引入疾病预防的机制,有效降低被保险人罹患疾病的风险,而不是强化道德风险,或者仅仅是疾病保险的出纳,因此,健康保险必须与健康管理有机结合,无论是保险公司自身提供健康管理,抑或是外包给第三方管理机构去实施,目的都在于投保人群中疾病发生率要明显少于社会的疾病发生率,实现传统文化所说的“上工治未病”的境界。